关于发布临沂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受静稳天气形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12月2日起我市将出现一次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研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3年12月1日8:00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日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护提示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二)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四)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五)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六)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七)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327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12t(含)以上国iv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县城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请各有关县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组织对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此次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严格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自12月2日起,每日09:00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同账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同时报送格式参考表1-3。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1、工业源检查情况(以excel文档报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区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出动执法车(辆次) |
检查企业(家次) |
停产企业(家次) |
限产企业(家次) |
发现各类问题(个) |
罚款(元) |
行政拘留(人) |
问责(人) |
|
|
|
|
|
|
|
|
|
|
|
注:市生态环境局同步上报本部门检查情况
2、扬尘源检查情况(以excel文档报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区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出动执法车(辆次) |
检查施工工地(个次) |
停工工地(个次) |
发现各类问题(个) |
罚款(元) |
行政拘留(人) |
问责(人) |
|
|
|
|
|
|
|
|
|
|
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同步上报本部门检查情况
3、移动源检查情况(以excel文档报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区 |
路检、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辆次) |
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辆次) |
发现各类问题(个) |
罚款(元) |
行政拘留(人) |
问责(人) |
预警前重型载货车日均使用量 |
预警期间重型载货车日均使用量 |
|
|
|
|
|
|
|
|
|
|
注:市公安局同步上报本部门检查情况
(市直有关部门)月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日报
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辆次,检查(企业/工地/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家(个/辆)次,发现问题个,对家/个/辆(企业/工地/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查处,罚款金额元,行政拘留人,问责人;市城管局清除道路渣土、积尘,共出动机扫车车次,洒水车车次,清扫路面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