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29件,受理8件,回退21件。其中市局受理了6件、兰山分局受理了1件、经济开发区分局受理了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7月1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月左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市民表示中标方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书中伪造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职称材料,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重新核实相应信息,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回复:请投诉人提供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证件、社保材料造假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便于进一步核实。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2、7月1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在临沂市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投标过程中,伪造人员社保证明、业绩、人员职称证,但该单位已中标,且中标后提供的样品采集过程与实际要求不符,要求单位进行核查,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回复:关于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标书中谢孔金等有关人员职称和社保证件使用ps进行修改、临沂市罗庄区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现场采样不规范的问题,经调查后给出答复如下: 1、关于标书中谢孔金等同志的职称证和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的社保使用ps进行修改的问题,经查未发现ps痕迹。 2、经质询质控单位,在临沂市罗庄区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现场采样过程中,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使用了gp钻机和30直推钻机,满足采取vocs样品的有关技术要求,不存在使用扰动螺旋钻机的情况。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3、7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宏大路(谐音)与涑河南街交汇处龙盛幸福里小区,自2017年开始该小区东侧建设污水处理厂,但至今未修建完毕,无法处理污水,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尽快修建,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该污水处理厂已于今年6月份整治运行,已于信访人联系,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7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宏大路与果园路交汇处向西道路,污水处理厂修建道路将该处道路堵塞,造成交通不便,要求告知该处道路通路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陷泥河净水厂上盖公园工程目前正在施工中,果园路施工在此范围内,因近期降雨频繁,导致工期拖延,预计8月中旬完成路基施工,8月底完成路面施工。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5、7月2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兰亭路与天津路路交汇处杏园小区b区,2010年左右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目前,我单位正在积极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办理中。已电话回复市民,请市民耐心等待。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基本满意。
6、7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月左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市民表示中标方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书中伪造李成刚、张文波及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职称材料,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重新核实中标公司相应信息,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回复:中标公司材料审核情况由评标专家负责,且已过中标公示期。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二)兰山区分局
1、7月1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2020年6月30日,其使用号码15605390989多次拨打兰山区环保局电话8118313,但一直未给予接通,对此不满,要求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3日15时10分与市民进行电话沟通,向市民做解释,工作人员去其他科室分发通知,临时不在办公室,未接到电话,给市民带来不便,表示十分抱歉。市民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三)经济开发区分局
1、7月21日,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沃尔沃路与金升路交汇处临沂国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时,铁锈污染严重,影响该工厂北邻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取缔,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关于国众机械信访问题的回复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国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升路109号,主要从事硬齿高精齿轮制造销售,年产600万件硬齿高精齿轮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8月经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临环经开评函【2016】50号)。主要工艺包括外购毛坯锻钢件、下料、精车制齿、热处理、抛丸、磨削等工序。 二、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举报信息,我局执法人员于7月27日上午10点50分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举报人反映的铁锈污染是该公司抛丸工序产生的,现场铁屑较多,已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现场地面散落铁屑进行清理,整改完毕后将现场情况报于我局。同时责令该企业对设备停产检修,对设备跑冒滴漏处进行修复,确保后续生产密闭性。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工序离居民区较近,建议企业将该工序搬迁至厂区南侧车间,避免类似问题产生。 三、调查结论和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举报人反映铁屑污染基本属实,对现场散落铁屑及时清理,加强设备检修,及时更换,建议企业将该工序搬迁至厂区南侧车间,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答复举报人情况 举报人未留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再有类似问题举报人可拨打我局电话0539-6012510。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与巡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防止企业偷排漏排。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7月1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7月1日10:45,摩托车鲁q9999经过兰山区济南路与沂蒙路交汇处,排放尾气严重,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生态环境部门无摩托车的管理职能,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
2、7月5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银雀山路与启阳路之间的陷泥河,该处存在不明单位的管道将污水至陷泥河内,污染水源,且散发恶臭,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经核查周边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生活污水问题属于市城管局负责。建议转交市城管局办理。
3、7月5日, 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临西七路与启阳路交汇处至临西七路与银雀山路交汇处之间陷泥河上桥梁西侧,该处经常不定时有不明单位外排污水,要求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经核查周边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生活污水问题属于市城管局负责。
4、7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滨河大道与临西八路交汇处内侧河滩道路,因市生态环境局湿地内的水外溢至路面,导致该处道路积水严重,影响居民通行,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尽快落实清理整改,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退: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2020﹞第3号要求,临沂市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管理机构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调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为ppp项目之一,自2020年4月1日起,由市城管局负责管理考核。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5、7月12日,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求助:罗庄区临工大桥桥下的河道,近期该处河水无故散发臭味,希望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17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20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6、7月1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整个河段,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涉及的城区河道水面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及导致的河道水质污染等问题的12345等信访,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建议转市城管局处理。
7、7月14日,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临工大桥与沂河交汇处向西2公里处,该处存在死鱼,产生刺鼻气味,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8、7月15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柳青河全段河水发黑,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整改,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兰山区北京路柳青河全段河水发黑,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核查,周围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转交市城市管理局办理。
9、7月18日,市民通过网站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启阳路交汇处市委大院北区,小区19号楼一楼业主私自在房屋西侧建设入户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该业主做法是否影响房屋质量安全。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经核实,原市环保局房屋已进行房改房改革,产权不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市环保局),归属地社区管理,建议转属地社区办理。
10、7月18日,市民通过网站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启阳路交汇处市委大院北区,小区19号楼一楼业主私自在房屋西侧建设入户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该业主做法是否影响房屋质量安全。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经核实,原市环保局房屋已进行房改房改革,产权不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市环保局),归属地社区管理,建议转属地社区办理。
11、7月1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沂河南侧,2020年7月18日09:00左右,该处河内漂浮较多死鱼,市民通过其他途径得知,有较多市民在该处放生鱼导致河水污染,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加强河道管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2、7月1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一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南侧沂河内,河岸及河内有较多死鱼,要求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接到该信访后,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对沿岸附近查找,未发现死鱼现象,可能死鱼已被水流冲走,经排查周边,未发现工业企业存在,不存在企业偷排污水情况,因夏季高温,造成鱼类死亡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水体缺氧等,具体渔业情况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3、7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枣园镇刘家官庄村工业园内,2020年7月11日13:40开始该园内污水管道外溢污水,污染环境,多次反映给予兰山区环保所无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查处并协调整改,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职责。建议转交枣园镇政府处理。
14、7月22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7月22日07:50兰山区涑河南街河畔花园小区正门涑河对过存在两个排污管道,向沂河内排放大量污水,存在异味,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接到该信访后,经现场查看,核实为下水管道淤泥雨季被雨水冲出。实际为生活污水,市政排水口,雨水冲刷造成。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5、7月24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河河道全段,水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改善水质。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6、7月24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涑河河道全段,水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改善水质。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涉及的城区河道水面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及导致的河道水质污染等问题的12345等信访,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建议转市城管局处理。
17、7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八腊庙街与桃园路交汇处蓝湾国际小区a区东侧排污管道,不定时向小涑河内排放污水,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整治,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涉及的城区河道水面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及导致的河道水质污染等问题的12345等信访,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建议转市城管局处理。
18、7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七路至金六路之间的青龙河河段,每天12:00左右散发刺鼻的臭味,且河内的水呈现墨绿色,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涉及的城区河道水面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及导致的河道水质污染等问题的12345等信访,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建议转市城管局处理。
19、7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六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永尚睿城小区南侧不明工地,2020年7月19日,该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单位禁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0、7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七路与开阳路交汇处陷泥河,该河道每天全天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涉及的城区河道水面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及导致的河道水质污染等问题的12345等信访,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建议转市城管局处理。
21、7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临沂血站门前的河道,该处河道内存在较多水草,夏季存在较多蚊蝇,且水质较差,呈黑色,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治理河道。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