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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20年第9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6

202091日至20209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20件,市局受理8件,回退12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9月7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兰山区金雀山街道阳光高第小区,市两型办的工作人员周洪波无故将小区内的大理石围墙砸坏,对此不满,要求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回复:韩先生沟通后,建议双方物业协商,征求业主意见,在街道主管部门下妥善处理围墙。处理围墙不在两型办工作范围内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基本满意。

2917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月左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市民表示中标方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书中伪造李成刚、张文波及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职称材料,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回复:在此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我局不负责资质的审核工作,建议市民向审核方咨询: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3、924,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3月26日22:30左右其行走至兰山区临西九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时,因路面塌陷导致其摔倒,并入院治疗,希望有关部门落实给予赔偿,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复: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4、925,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柳青街道刘庄社区,该社区东北角河道内存在较多污水,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治,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复: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928,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柳青街道刘庄社区,该社区东北角河道内存在较多污水,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治,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复:河道整治工作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930,市民来电投诉:市民于2020年9月9日通过工单200909180518941100反映“2020年1月左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市民表示中标方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书中伪造李成刚、张文波及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职称材料,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20年9月24日回复:在此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我局不负责资质的审核工作,建议市民向审核方咨询: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回复:不合理诉求工单。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7、9月30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整个河段,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复: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涉及的城区河道水面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及导致的河道水质污染等问题的12345等信访,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建议转市城管局处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8、9月30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9月3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在今日头条中公示2020年7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市民表示实际纪念日为2020年9月30日,认为工作人员失误,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改,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回复: 2020年9月3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收到12345办理通知单后,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我局今日头条信息烈士纪念日错误问题,我局通过电话一直未联系上当事人。今日头条关于烈士纪念日信息,系我局抖音平台更新的一则短视频,同步更新至我局今日头条平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出现日期错误的问题。该视频发布后半小时左右,我局立即对该视频进行删除修改,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抖音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坚决杜绝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9月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南街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外滩明珠小区,2020年8月6日,小区南侧的空地现计划建设为垃圾处理站,表示靠近居民区,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告知是否持有环保测评手续,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建议转市行政审批局办理。

    2、9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长春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东侧的河道,该河道内飘散较多白色泡沫,市民表示存在污染,对此不满,要求落实尽快治理河道。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3、9月4日, 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9月4日,市民工作时间多次拨打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398175901,处于关机状态,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的答复,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退:市民反映的无人接听的电话号码05398175901,不是市生态环境局办公电话,请转该电话所属单位办理。

4、9月5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9月4日10:00至11:00,其拨打临沂市环保局电话8175901始终处于关机状态,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退:市民反映的8175901不是市生态环境局办公电话,请转交该电话所属单位办理

5、9月5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北路与南京路交汇处蓝钻庄园小区工地,该处每天夜间整夜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该处夜间施工或督促该处降低音量,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6、9月9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月左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市民表示中标方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书中伪造李成刚、张文波及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职称材料,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投标书由投标审核方审核,审核方对其负责,投标书中材料造假的情况,应咨询审核方,我局不具有相关处理权力。

7、9月12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河东区东兴路与解放路交汇处地下尚都美食广场商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10日划分的摆摊区域在美食广场正上方,严重影响商户收入,市民表示划分不合理,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划分,请予以办理,谢谢。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退:经核实,该信访不属我局执法范围内,建议转至相关部门。

8、9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一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陷泥河河道,该处上游存在不明单位沿河排污,要求相关部门查明后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 市民反映的“兰山区金一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陷泥河河道,该处上游存在不明单位沿河排污”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周围无工业企业排污,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转交市城市管理局办理。

9、9月22日,市民来电投诉:经济开发区临工路与延安路之间的解白河路,近期该处的解白河内存在较多死鱼,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回退:河道死鱼问题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建议回退河道管理部门、环卫部门或城管部门。

10、9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外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2公里农产品市场西门柳青河内,有人员在该处排放污水,污染河道,要求落实制止该行为并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经现场核实,举报人所说有污水排入柳青河道,实际为生活污水溢流,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1、9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3月26日22:30左右其行走至兰山区临西九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时,因路面塌陷导致其摔倒,并入院治疗,希望有关部门落实给予赔偿,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原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已变更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建议转市城管局处理。

12、9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柳青街道刘庄社区,该社区东北角河道内存在较多污水,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治,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河道整治工作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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