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65件,受理59件,回退6件。其中市局受理了7件,兰山区分局受理了23件,河东区分局受理了9件,经济开发区分局各受理了4件,罗庄区、郯城县分局各受理了3件,莒南县、沂南县、临沭县、费县分局各受理了2件、兰陵县、平邑县、蒙阴县分局各受理了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10月7日,市民来电投诉:临沂市整个区域空气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回复: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大气环境科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临沂市整个区域空气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落实,我市2020年1-9月份各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7,同比改善17.8%;优良天数174天,同比增加29天;优良率64.2%,同比增加11.5个百分点;pm2.5浓度43,同比改善20.4%;pm10浓度81,同比改善22.9%;so2浓度10,同比改善33.3%;no2浓度28,同比改善22.2%;co浓度1.4,同比改善12.5%;o3浓度185,同比改善4.1%;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11天),不存在“临沂市整个区域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 2、处理情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深入攻坚,认真抓好《临沂市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的任务落实,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依法监管,以稳定达标排放和规范管理为倒逼手段,督促重点行业进行深度治理;紧盯重点时段,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3、回访情况:由于诉求人联系电话关机,查处结果无法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2、10月12日,市民来电求助:现国五排放标准的半挂车需要安装obd设备,市民表示国四标准的半挂车不需要安装,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同等对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回复来电人,解答有关政策,对国五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安装obd监控装置,是省里安排的一项工作,要求我市年底前完成33640台车辆安装,全省各地市都在开展,我市不收取费用。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3、10月17日,民来电求助:现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国五货车免费安装obd,但临沂市公示的所有免费安装检测站点均无obd设备,导致无法安装,要求落实尽快提供设备或增加安装站点,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复:经与市民电话联系,市民表示已完成obd设备安装,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4、10月17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现相关政策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设备,要求告知是否必须安装,请予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局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战作战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我市今年完成33640台具备条件的柴油货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设备安装,国五车辆为重点,为加快工作,我市实行免费安装,五年内免费运行,这是对我市的一项考核任务指标,目前全省都在推进此项工作。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5、10月19日,市民来电投诉:市民于2020年9月9日通过工单200909180518941100反映“2020年1月左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市民表示中标方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书中伪造李成刚、张文波及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职称材料,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20年9月24日回复:在此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我局不负责资质的审核工作,建议市民向审核方咨询: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回复:在此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中,投标书由投标审核方审核,审核方对其负责,投标书中材料造假的情况,应咨询审核方。我局不负责资质的审核工作,建议市民向审核方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办理,建议将该诉求列为不合规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6、10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果园路与宏大路交汇处,前期该处建设污水设备厂将道路封闭,至今未疏通,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疏通,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已联系信访人,目前正在进行陷泥河净水厂上盖公园建设,计划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通车。信访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基本满意。
7、10月28日,市民来电投诉:市民于2020年9月9日通过工单200909180518941100反映“2020年1月左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市民表示中标方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书中伪造李成刚、张文波及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职称材料,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20年9月24日回复:在此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项目,我局不负责资质的审核工作,建议市民向审核方咨询: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公司造假行为的处理意见进行公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回复:通过保密电话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一直无法取得联系。在此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招标中,投标书由投标审核方审核,审核方对其负责,投标书中材料造假的情况,应咨询审核方。我局不负责资质的审核工作,建议市民向审核方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办理,建议将该诉求列为不合规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二)兰山区分局
1、10月12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兰山区义堂镇大坞埠湖村村民,其在村内开办宽旭木业工厂,因未安装除尘设备,2017年,市环保局给予开具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书,罚款4万元,其已缴纳罚款,现其通过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网站查询,显示仍存在罚款未缴纳,且其将整改后的照片上传,仍显示审核不通过,其对此不满,要求市环保局协调尽快给予通过审核,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受理,具体情况由监察一中队负责。执法人员已告知举报人详细具体操作流程以及负责科室,目前举报人已按照流程申报,黄标核销正在审核中。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10月14日,市民来电求助:因国家要求需在车辆上安装obd,2020年10月14日其使用手机号码13969909382拨打兰山区双岭路与俄黄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路西华威检测点负责人傅金田电话:13853918996咨询安装问题,该负责人无故不予以安装,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对来电人车辆鲁q930hx已安装完obd设备。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3、10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其国五货车注册地为兰山区枣园镇,其咨询兰山区较多检测线,均无obd检测尾气设备,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其应至哪里给予车辆安装obd检测尾气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4、10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排放标准的货车安装obd尾气检测设备,但兰山区汪沟镇恒鑫机动车检测线中心无该设备,影响货车安装,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该检测中心尽快给予货车安装obd尾气检测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对来电人车辆鲁q692fa已安装完obd设备。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5、10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0月12日,其咨询兰山区汪沟镇汶泗公路与京沪高速公路交汇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安装obd环保设备问题,工作人员告知无设备不予安装,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督促给予其安装obd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6、10月17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大货车司机,2020年10月14日08:00其兰山区汪沟镇恒鑫机动车检测线办理大货车obd远程尾气检测业务,该处告知市民未在该处审车不给予办理该项业务,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该处尽快给予办理业务,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7、10月17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16日19:58左右,其使用本机号码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8118313,接听人员告知其拨打错误,市民表示该号码属于举报电话,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查处并给予合理答复,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关于汪沟镇大杏花村环境信访问题的说明 2020年8月20日,该举报人向我局及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反映汪沟镇大杏花村村民刘忠新将两千车工业垃圾倾倒入东北岭水库,严重污染地下水。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会同汪沟镇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点位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2019年5月,该村村民刘某利购买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填埋后原地建设养鸭棚从事肉鸭养殖,并非工业垃圾。实际用双桥工程车共拉了286车,大约8000吨,刘某利现场提供了转运建筑垃圾的联系人和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以及部分转账记录。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我局分别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均未发现污染问题。经深入详细调查并走访周边村民,刘某利系该村原书记现支部委员刘某新之子。举报人因村里拆迁房款等个人纠纷问题对刘某利进行举报。 我局已将查处情况多次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但是举报人一直不理解,仍然不断拨打我局热线电话,对我局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我局认为该举报人反映的事项为不合理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不满意。
8、10月17日,市民来电求助:现环保部门推行政策要求国五排放标准的货车安装obd尾气检测设备,但供货商仅有一家,导致所有检测线供货不足,仅给予上线检测年审的车辆安装,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增加其他供货商尽快给予货车安装该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告知来电人obd设备供货商是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标确定的,兰山生态环境分局无法增加新的供货商。已要求指定供货商增加obd设备,确保符合标准车辆应安尽安,目前举报人的车辆已安装上obd设备。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9、10月18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16日20:00左右,其使用本机号码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8118313,接听人员告知其拨打错误,市民表示该号码属于举报电话,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查处该工作人员,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关于汪沟镇大杏花村环境信访问题的说明 2020年8月20日,该举报人向我局及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反映汪沟镇大杏花村村民刘忠新将两千车工业垃圾倾倒入东北岭水库,严重污染地下水。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会同汪沟镇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点位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2019年5月,该村村民刘某利购买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填埋后原地建设养鸭棚从事肉鸭养殖,并非工业垃圾。实际用双桥工程车共拉了286车,大约8000吨,刘某利现场提供了转运建筑垃圾的联系人和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以及部分转账记录。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我局分别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均未发现污染问题。经深入详细调查并走访周边村民,刘某利系该村原书记现支部委员刘某新之子。举报人因村里拆迁房款等个人纠纷问题对刘某利进行举报。 我局已将查处情况多次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但是举报人一直不理解,仍然不断拨打我局热线电话,对我局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我局认为该举报人反映的事项为不合理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不满意。
10、10月19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16日11:30拨打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8118313,接听人员语气蛮横,且强行挂断电话,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关于汪沟镇大杏花村环境信访问题的说明 2020年8月20日,该举报人向我局及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反映汪沟镇大杏花村村民刘忠新将两千车工业垃圾倾倒入东北岭水库,严重污染地下水。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会同汪沟镇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点位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2019年5月,该村村民刘某利购买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填埋后原地建设养鸭棚从事肉鸭养殖,并非工业垃圾。实际用双桥工程车共拉了286车,大约8000吨,刘某利现场提供了转运建筑垃圾的联系人和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以及部分转账记录。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我局分别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均未发现污染问题。经深入详细调查并走访周边村民,刘某利系该村原书记现支部委员刘某新之子。举报人因村里拆迁房款等个人纠纷问题对刘某利进行举报。 我局已将查处情况多次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但是举报人一直不理解,仍然不断拨打我局热线电话,对我局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我局认为该举报人反映的事项为不合理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不满意。
11、10月19日,市民来电求助:现相关政策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设备,要求告知是否必须安装,请予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向来电人详细介绍了obd设备安装相关政策,来电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12、10月19日,市民来电求助:近期兰山区多个车辆检测线均对国五排放标准的货车安装obd尾气检测设备,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是否有政策规定必须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向来电人详细介绍了obd设备安装相关政策,来电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13、10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其于2020年10月20日07:30-12:41多次使用本机号码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8118313,一直无法接通,要求落实原因给予合理答复,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关于汪沟镇大杏花村环境信访问题的说明 2020年8月20日,该举报人向我局及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反映汪沟镇大杏花村村民刘忠新将两千车工业垃圾倾倒入东北岭水库,严重污染地下水。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会同汪沟镇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点位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2019年5月,该村村民刘某利购买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填埋后原地建设养鸭棚从事肉鸭养殖,并非工业垃圾。实际用双桥工程车共拉了286车,大约8000吨,刘某利现场提供了转运建筑垃圾的联系人和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以及部分转账记录。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我局分别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均未发现污染问题。经深入详细调查并走访周边村民,刘某利系该村原书记现支部委员刘某新之子。举报人因村里拆迁房款等个人纠纷问题对刘某利进行举报。 我局已将查处情况多次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但是举报人一直不理解,仍然不断拨打我局热线电话,对我局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我局认为该举报人反映的事项为不合理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不满意。
14、10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国五车辆司机,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其咨询临沂市各个审车点,均以无设备为由不给予安装,市民表示不满,要求落实尽快给予免费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预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15、10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其是兰山区居民,近期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但其多次预约所有安装点均告知无obd,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预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16、10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国五车辆的车主,其于2020年10月15日、16日至兰山区半程镇玉安检测站给予车辆安装obd环保设备,该检测站不给予安装,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协调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预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17、10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其是兰山区居民,近期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但其多次预约所有安装点均告知无obd,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来电人车辆已经安装完成obd设备。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18、10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车辆需安装obd环保设备,但其兰山区所有安装点均无充足的obd设备,需要预约,导致其现在无法安装,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增加设备,并尽快给其安装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告知来电人obd设备供应商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投标确定的,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已经催促供应商增加设备,并且可以替来电人预约。来电人表示自己预约。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19、10月26日,市民来电求助: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其已咨询兰山区多个检测线,但均告知设备紧缺,市民表示影响安装,1.要求落实尽快给予兰山区各检测线提供obd设备,2.要求相关部门告知2020年10月31日之后安装货车obd是否收费,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告知相关obd安装政策,来电人表示已经预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0、10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兰山区国五车辆司机,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其已咨询兰山区多个审车点,但均告知设备紧缺,市民表示不满,要求落实尽快给予其提供obd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预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1、10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汪沟镇京沪高速出口南侧的不明检测站,现该处安装于货车检测汽车尾气的odd装置供应过小,供不应求,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加大odd装置的货物供应量,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和来电人预约了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2、10月28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16日19:58左右,其使用本机号码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8118313,接听人员告知其拨打错误,市民表示该号码属于举报电话,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查处并给予合理答复,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市民反映的:“2020年10月16日19:58左右,其使用本机号码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8118313,接听人员告知其拨打错误”的问题,经与我局当天值班人员确认,该市民于10月16日11:55拨打过我局环保举报电话8118313,我局工作人员按正常接访流程记录了市民信访问题。当天仅接到该市民这一通电话,19:58左右并未接到过该市民电话,接听人员也非我局工作人员,市民拨打的应是错误号码。我局环保举报电话为8118313,欢迎市民拨打反映环保问题。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不满意。
23、10月30日,市民来电求助:于2020年9月底,其预约兰山区陶然路与银雀山路交汇正直检测站安装obd,至今未安装,工作人员告知至今无设备,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安装obd,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协调第三方安装机构已和来电人预约好obd设备安装时间。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三)郯城县分局
1、10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现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国五货车免费安装obd尾气环保设备,但临沂市所有免费安装检测站点均无obd设备,导致无法安装,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告知可免费提供设备的站点,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受理,我分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增加供应obd设备,各相关企业正采取积极措施增加供货,因货源紧张,暂时无法满足车主安装需要,给广大车主造成不变,请谅解,感谢对工作的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基本满意。
2、10月20日,市民来电求助:郯城县南环路与东环路交汇处无名维修点,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柴油车均需至该处进行安装obd,但该处一直无货品,无法给予车辆安装obd,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增加货品,以便市民安装obd,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受理,我分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增加供应obd设备,各相关企业正采取积极措施增加供货,因货源紧张,暂时无法满足车主安装需要,给广大车主造成不变,请谅解,感谢对工作的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基本满意。
(四)经济开发区分局
1、10月16日,市民来电投诉:市民于2020年7月28日通过工单200728181509539692反映“河东区昆明路与沂河路交汇向北3公里左右,有不明工厂向该处河道内倾倒污水,气味难闻”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20年8月12日回复:附近几个铝业公司均有环评批复,公司厂区内均配有污水处理,废水不外排,污水经处理后纳入管网,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问题。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复:2020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中反映的企业进行检查,两家企业均有环评批复且完成验收,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管网,不存在外排现象。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已责令企业加强生产管理,严禁废水外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0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0月份,其至河东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正直检测线给予其货车安装obd设备,工作人员告知无设备,现无法安装,其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该检测线给予其货车安装dbd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复:obd设备安装全省范围内展开,设备供应量不足,现在设备安装都是以预约形式,预留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等设备到位通知安装,已经和举报人取得联系,获得举报人谅解,举报人十分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3、10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0月21日,其至河东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沂河路正直检测线给予其货车安装obd设备,工作人员告知无设备,现无法安装,其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该检测线增加设备给予其货车安装obd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复:obd设备安装全省范围内展开,设备供应量不足,现在设备安装都是以预约形式,预留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等设备到位通知安装,已经和举报人取得联系,获得举报人谅解,举报人十分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4、10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芝麻墩路与沂河路交汇处青木家具家具厂,该厂无油漆环保手续,要求环保部门进行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复:我局收到12345信访:“河东区芝麻墩路与沂河路交汇处青木家具家具厂,该厂无油漆环保手续,要求环保部门进行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山东青木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沂河路120号阳光租赁创业园,以外购黑胡桃木、樱桃木、拼板胶等为原料,经下料、齐边、刨加工、拼板、精锯、开榫打眼、推槽起线、组装、砂光/打磨、涂木蜡/喷底漆、晾干等工序。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10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对山东青木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有油漆环保手续,并于2019年7月17日取得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评批复(临经开行审环字﹝2019﹞8号),已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喷漆废气经水帘装置处理后与晾干废气一并经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喷漆作业,现场喷漆房未密闭。我局工作人员要求暂停相关作业,立行整改;要求以后相关喷漆工序作业必须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漆作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生产。 三、反馈情况 由于该信访反映人信息保密,故无法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五)兰陵县分局
1、10月17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来电求助:大货车obd安装点仅在兰山区与河东区设置,认为不合理,希望在各个县城设置安装点。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回复:信访人反映的大货车obd安装点仅在兰山区与河东区设置,认为不合理,希望在各个县城设置安装点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已与信访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告知信访人,兰陵县五个检测线均已设置obd安装点,由于近期我县安装obd终端的车辆较多且非常集中,造成终端设备紧缺,我局已通知安装方提供充足设备,对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规范安装。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六)莒南县分局
1、10月17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国五车辆司机,现临沂市各个审车地点均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如不安装则无法进行年审,市民表示不解,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告知是否存在相关政策规定,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回复:经县生态环境分局落实,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国五及以上柴油车需要安装obd。本次安装免费,车主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10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近期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所有大货车安装obd设备,但莒南县县城所有检测站至今无该设备,导致货车无法安装,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尽快下发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回复:经县生态环境分局落实,obd设备现已安装完毕,如还有其他政策会再次通知。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七)沂南县分局
1、10月18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国五车辆司机,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其咨询临沂市各个审车点,均以无设备为由不给予安装,市民表示不理解,要求落实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回复:大气办电话反馈信访人,信访人自称弄错办理流程,已电话告知信访人如何办理,信访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10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近期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所有大货车安装obd设备,但沂南县至今无该设备,导致货车无法安装,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尽快下发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回复:大气办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来电人办理方式,来点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八)河东区分局
1、10月18日,市民来电求助:临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9月要求所有国五车辆在指定地点安装obd电子设备,但公示的所有安装地点均告知设备缺货,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告知在何处安装此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17180239854792),群众反映“生态环境局要求全部国五货车在指定地点安装obd诊断仪器,但安装地点告知设备缺货,市民要求告知在何处安装此设备”。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反映情况情况属实,因近期全市集中安装obd诊断仪器,导致第三方安装公司人员紧张,设备缺货,已要求第三方安装公司根据各网点的设备库存情况以及到货安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各网点安装进度。处理情况已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10月20日,市民来电求助: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货车安装obd,需至车管所安装,车管所告知东风多利卡牌货车无法安装obd,因该车发动机为玉柴发动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告知如何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20134813822109),群众反映“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货车安装obd诊断仪器,需至车管所安装,但车管所告知东风多利卡牌货车无法安装obd,市民要求告知如何安装”。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我局与设备安装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到,目前部分车型无法安装obd诊断仪器,东风多利卡牌货车为车型之一,该车型与obd诊断仪器不兼容,设备安装后无法正常读取参数,故无需进行obd安装。具体情况已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3、10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15日,市民至河东区汤头街道汶泗路与中兴路交汇处正直检测线,给予货车鲁q2251q安装obd,工作人员告知无obd,但给予其他货车安装obd,要求落实给予其货车安装obd。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15131158007532),群众反映“至河东区汤头街道正直检测线安装obd,工作人员告知无obd,但给予其他货车安装obd,市民要求落实给予其货车安装obd”。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因近期全市集中安装obd诊断仪器,申请安装车辆较多,设备紧张,各安装站点采取预约安装模式,导致部分不知情群众到达安装站点后已无设备,已与反映人联系并协调第三方公司为其进行设备安装,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进行预约安装。处理情况已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4、10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国五车辆司机,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其已咨询临沂市各个审车点,但均告知设备紧缺,市民表示不满,要求落实尽快给予其提供obd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23142157335109),群众反映“政策规定国五货车安装obd设备,其已咨询各安装点,但均告知设备紧缺,市民要求尽快提供obd设备”。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因近期全市集中安装obd检测设备,申请安装车辆较多,导致第三方公司人员紧张,设备缺货,已与举报人联系并协调第三方公司为其进行免费安装。处理情况已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5、10月24日,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郑旺镇北京东路高速入口处临沂宝通机动车检测中心,该处要求所有国五标准货车安装obd环保监测设备,但安装前提需提前缴纳下一年度车辆年审费,否则不予货车安装,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无条件给予货车安装obd环保监测设备。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23081214531543),群众反映“河东区郑旺镇临沂宝通机动车检测中心给国五货车安装obd检测设备前需提前缴纳下一年度车辆年审费,否则不予货车安装,2020年10月23日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无条件给予货车安装obd检测设备”。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已与临沂宝通机动车检测中心负责人联系,负责人表示因近期全市集中安装obd检测设备,申请安装车辆较多,安装站点采取预约安装模式,优先对上线车辆进行obd安装,存在部分车主自主缴纳下一年度车辆年审费进行obd安装的情况。已要求其负责人严格把控安装环节,保证无条件对货车安装obd检测设备。 由于举报人保密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查处结果无法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6、10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河东区东夷大街与温泉路交汇处向西400米左右临沂市车管所,该处将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免费给予货车安装obd,但每天仅有18号,市民表示临沂市内货车较多,免费的号较少,导致市民排队时间较长,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更改为全年均可给予货车免费安装obd,并增加每天安装的数量,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区热线管理办公室: 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27191541060159),群众反映“临沂市车管所每天仅安装18辆obd环保设备,其安装数量过少,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更改为全年均可给予货车免费安装obd”。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因我区obd安装任务已完成,安装工作进入收尾阶段,设备优先给予未完成任务区县,导致安装数量较少。已与反映人联系并协调第三方对其进行obd免费安装。处理情况已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7、10月29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26日,市民与同事驾驶货车鲁q595fw、鲁q303kn、鲁q098lw均在河东区温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市车管所排队申请安装obd,10月27日工作人员无故告知于10月28日暂停办理业务,市民对此不满,要求有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说法,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27132004867614),群众反映“在车管所排队申请安装obd,2020年10月27日工作人员无故告知于10月28日暂停办理业务,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说法”。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因我区obd安装任务已完成,安装工作进入收尾阶段,逐步取消安装点位,自11月1日起,我区仅在临沂汇兴运输有限公司(经开区华东皮毛市场c区20号)设置一个固定安装点。已与反映人联系并协调第三方对其进行obd免费安装。处理情况已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8、10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其国五货车在河东区挂牌,现得知国五货车实行安装obd环保设备政策,设置的安装点较少,要求环保部门落实告知安装是否收费,告知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并增设安装点,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28212634731508),群众反映“其国五货车在河东区挂牌,现得知国五货车实行安装obd环保设备政策,设置的安装点较少,2020年10月28日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告知安装是否收费并增设安装点”。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因我区obd安装任务已完成,安装工作进入收尾阶段,逐步取消安装点位,自11月1日起,我区仅在临沂汇兴运输有限公司(经开区华东皮毛市场c区20号)设置一个固定安装点。已与反映人联系并协调第三方对其进行obd免费安装。处理情况已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9、10月31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30日,市民与同事驾驶货车鲁q595fw、鲁q303kn、鲁q098lw均在河东区温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市车管所排队申请安装obd,10月30日,其车辆已进入院内等待安装,但当天未能安装,并且工作人员无故告知10月31日暂停办理业务,导致其排队一天后未能安装成功,市民对此不满,要求相关单位给予合理的解释,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201031125451377786),群众反映“在车管所排队申请安装obd,工作人员无故告知于10月31日暂停办理业务,2020年10月31日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说法”。河东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因我区obd安装任务已完成,安装工作进入收尾阶段,逐步取消安装点位,自11月1日起,我区仅在临沂汇兴运输有限公司(经开区华东皮毛市场c区20号)设置一个固定安装点。已与反映人联系并协调第三方对其进行obd免费安装。处理情况已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九)临沭县分局
1、10月19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0月18日至今,其多次前往临沭县郑山街道327国道阳光远大检测线给予其车辆安装obd设备,工作人员以其车辆未到审车时间为由拒绝给予安装,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落实尽快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回复:该车主货车已全部安装了obd,车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10月20日,市民来电求助:市生态环境局将柴油车obd设施安装工作承包至不知名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该公司在临沭县327国道与225省道交汇处苍马驾校内进行obd安装工作,仅安装11台设施后停工,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协调继续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回复:该车主货车已安装了obd,车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十)平邑县分局
1、10月20日,市民来电求助:现环保部门推行政策要求国五排放标准的货车安装obd尾气检测设备,但供货商仅有一家,导致所有检测线供货不足,仅给予上线检测年审的车辆安装,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增加其他供货商尽快给予货车安装该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回复:生态环境局平邑分局,已与市民联系,对obd安装情况作出说明,并告知市民如需办理应如何办理,市民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十一)蒙阴县分局
1、10月20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国五车辆司机,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其咨询临沂市各个审车点,均以无设备为由不给予安装,市民表示不理解,要求落实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蒙阴县环保局回复:电话联系车主,车主车辆为小型柴油货车,排放标准为国五,符合obd安装要求,协调交运公司大修厂及时为其安装了obd装置,车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十二)罗庄区分局
1、10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罗庄区褚墩镇沂顺机动车检测线,该检测线内的尾气检测处工作人员工作不专业,经常给予不符标准的车辆通过检测,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停职整顿,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流域科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查,沂顺机动车检测线位于褚墩镇,现场检查该检测线合格率在81%左右,举报人未提供车辆相关信息,无法进行相关车辆检查审核, 2、处理情况:我局已对该检测线进行检查,要求该检测线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车,对环保工作的电脑进行无关软件清理,相关检查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 3、回访情况:无举报人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举报人联系。感谢您的信任、关注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2、10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现政策规定要求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罗庄区通达南路与南外环交汇处正直检测线和罗庄区罗三路与南外环交汇处交运检测线以无设备和安装的人数较多为由告知无法安装,市民表示免费安装截止日期至2020年10月31日,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给予安装,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流域科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查,举报人举报位置属于正直检测线与交运检测线。检测线因上线客户颇多,安装数量有限,针对其客户进行obd设备安装。 2、处理情况:我局已与当事人联系,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告知安装obd的相关详细过程。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 3、回访情况:2020年10月22日电话回访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感谢您的信任、关注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3、10月26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19日其至罗庄区罗三路与南外环交汇处交运检测线给予其车辆鲁q208fm安装obd环保设备,该处仅给予上线车辆安装,未给予其车辆安装,其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给予安装,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流域科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查,举报人举报位置属于交运检测线。检测线因上线客户颇多,安装数量有限,针对其客户进行obd设备安装。 2、处理情况:我局已与当事人联系,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告知安装obd 的相关详细过程。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 3、回访情况:2020年10月27日电话回访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感谢您的信任、关注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十三)费县分局
1、10月22日,市民来电求助:现环保部门推行政策要求国五排放标准的货车安装obd尾气检测设备,但供货商仅有一家,导致所有检测线供货不足,仅给予上线检测年审的车辆安装,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增加其他供货商尽快给予货车安装该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回复:目前,市里分配给我县2000辆的免费安装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如车主有安装需求,下一步,我们积极与市局以及第三方机构协调,争取让车主享受免费安装政策。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10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近期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国五货车安装obd环保设备,但费县所有审车点均无obd环保设备,市民表示影响安装,要求落实尽快给予费县各审车点提供obd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回复:目前,市里分配给我县2000辆的免费安装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如车主有安装需求,下一步,我们积极与市局以及第三方机构协调,争取让车主享受免费安装政策。
电话回复来电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10月1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东段柳青河,该处柳青河河水漂浮一层油污,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兰山区北京路东段柳青河,该处柳青河河水漂浮一层油污”的问题,经核查周围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转交市城市管理局办理。
2、10月14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广州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2020年9月17日,有人向该处柳青河内排放污水,市民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兰山区广州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2020年9月17日,有人向该处柳青河内排放污水”的问题,经核查周围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转交市城市管理局办理。
3、10月21日, 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0月21日,市民多次拨打市生态环境局电话:8085656咨询货车安装obd的问题,一直无人接听,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退:经落实,群众反映的无人接听的8085656电话号码不是市生态环境局办公电话,市生态环境局负责obd工作的电话号码为7206139,请将此工单退回至8085656电话号码的单位负责解释为何无人接听。
4、10月2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济南路与汶河路交汇处齐鲁园公馆1楼中医院体检中心,现该处进行装修,使用的油漆气味刺鼻,因该处存在较多儿童教育机构,对儿童身体产生危害,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该处停止使用刺鼻气味的油漆或及时整改,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兰山区济南路与汶河路交汇处齐鲁园公馆1楼中医院体检中心,现该处进行装修,使用的油漆气味刺鼻”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职能范围,建议转柳青街道沂州社区办理。
5、10月23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咨询:近期成立土壤检测公司,需要何种资质、材料,请予以答复,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回退:市民咨询问题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6、10月2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柳青街道兰陵路与府右路交汇处滨河阳光小区b区,小区内油漆味过重,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兰山区柳青街道兰陵路与府右路交汇处滨河阳光小区b区,小区内油漆味过重,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转柳青街道银河湾社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