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11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郯城县李庄镇村里养猪场没有环保设施问题。经郯城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李庄镇连埠村戴兴国养猪场,该养猪场为散养户,未建设化粪池,且位于禁养区范围内。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18号)要求,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不到位和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不到位工作由畜牧部门牵头落实;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相关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2、群众咨询,罗庄区鞋厂如何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罗庄环保分局工作人员与咨询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办理环评手续的具体工作流程。同时,告知咨询人环保部门在接收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前,不对具体项目进行预审,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评机构进行预审并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因8月9日起,罗庄区建设项目被区域限批,企业可先行委托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待罗庄区解除区域限批后即可报送相关环评审批材料。咨询人对相关工作表示满意。
3、群众咨询,河东区如何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经河东环保分局与咨询人沟通,咨询人实际咨询的是如何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问题。工作人员告知咨询人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需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和企业建设项目自查报告。同时,工作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咨询人电子邮箱。咨询人对相关工作表示满意。
4、群众咨询,罗庄区纸箱厂如何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经罗庄环保分局与咨询人沟通,咨询人于8月4日向罗庄环保分局提交了临沂市罗庄区金皓阳纸箱厂年产纸箱6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8月9日起,罗庄区范围内除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污染治理和提标改造之外的建设项目被区域限批。工作人员告知咨询人待罗庄区解除区域限批后方可批复其环评手续。咨询人对相关工作表示满意。
5、群众反映,高新区马厂湖镇工业园路往南1000米杀鸡厂污染问题。经高新环保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是临沂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鸡屠宰加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公司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屠宰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均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待宰区、污水处理站和肉鸡运输过程中产生异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高新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厂界臭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高新环保分局责令该公司对待宰区采取密闭措施;污水处理站厌氧工序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选择合适的肉鸡运输路线,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减轻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6、群众反映,沂南县青驼镇小湖村村东塑料厂污染问题。经沂南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加工、销售,已于2017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该厂投料机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一台;挤出机三面密闭,顶部安装集气罩和引风机,挤出废气经喷淋和光氧催化处理后外排;真空清洗机与挤出机共用一套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污泥暂存厂区东北角。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部分生产原料暂存于厂区内,已进行覆盖。经了解,该厂自2017年4月28日开始,因部分气味逸散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已自行停产整改,至今未生产。多次拨打举报人联系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7、群众反映,兰山区大阳路与圣亚路小山前村源树工贸公司大气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沂市源夏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eep装饰材料生产,于2016年12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尚未投产,施工现场已按照要求设置了防护措施,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兰山环保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提出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施工。下一步,兰山环保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该公司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到位。因举报人所留电话号码不全,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8、群众反映,高新区罗西庙山村里垃圾桶太少问题。经高新环保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属于生活垃圾的收集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办字〔2016〕68号)规定,城市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该问题已经转交责任部门办理。
9、群众反映,兰山区颐龙恒泰金五路与沂州路一个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属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办法》(临政发〔2004〕23号)规定,城市管理局行使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已经转交责任部门办理。
10、群众反映,兰山区兰山小区19号楼1单元一楼车库加工猪蹄有异味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属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办法》(临政发〔2004〕23号)规定,城市管理局行使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已经转交责任部门办理。
11、群众咨询,其养猪栏已经拆除,如何才能达标问题。经兰陵县环保局与咨询人沟通,其打算建设的猪舍防护距离、养殖规模均不符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有关要求,工作人员详细向其讲解了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有关规定以及养殖废弃物治理的要求和处理方式。从事养殖业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场址,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办齐养殖业的所有手续后,按照要求建设。咨询人对相关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