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pg电子平台

2018年5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pg电子平台

2018年5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25
2018年5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8个,需调查落实的7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兰山区梨杭村下水管工厂噪音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联合银雀山街道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山东百乐管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pvc管材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正在进行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噪音治理设施不完善,现场责令其立即完善噪音治理设施,待噪音治理设施完善并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核实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多次拨打举报人所留电话均无人接听,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2、群众反映,其种植的大蒜被村委以环保为由给拔了问题。经罗庄环保分局调查了解,罗庄环保分局于2017年对12个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组织实施了水源地保护工程,举报人原为后峰山村饮用水水源地看护人,其种植的大蒜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2018年3月,后峰山村村委对该处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提升改造,在提升改造过程中,村委工作人员将举报人在水源地院墙内种植的大蒜拔除。针对拔除大蒜经济赔偿问题,罗庄环保分局与沂堂镇政府、后峰山村进行了多次协调,沂堂镇计划采取以工代偿的方式给予举报人适当补偿。相关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3、群众反映,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焦化厂夜间生产大气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联合义堂镇政府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炼焦、发电于一体的企业。该公司炼焦所用燃料为低灰、低硫精煤,煤炭存放于全封闭大棚内,传输过程采用密闭式皮带廊。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后,通过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热回收焦炉第三时段及第2号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焦炭经湿法熄焦后,通过密闭式皮带廊输送至设有防风抑尘墙的焦炭储存场地,采用集装箱或袋装存放。该公司配备洒水车及吸尘车各一辆,24小时不间断运行,保障厂界环境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大气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通过公司环保信息公开大屏实时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经兰山环保分局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和现场检查,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达标,同时,也未发现该公司夜间生产大气污染问题。因无举报人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4、群众反映,河东区相公镇东朱团村山东蒙凌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问题。经河东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当日行风热线反映的第八个问题为同一问题。举报人反映的山东蒙凌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主要从事工程机械桥壳、汽车桥壳、支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由于各方原因,该公司将原有部分场地和资产租给山东新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从事生产,山东新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对山东蒙凌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进行了整合。举报人前期曾反映过该公司大气污染等问题,河东环保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向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并向举报人出具了举报事项答复意见书。

5、群众反映,临沭县青云镇云白常村一家家具厂大气污染问题。经临沭县环保局联合青云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家具厂主要从事酒柜加工组装,无环评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在加工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属于“散乱污” 企业。现场检查时,该家具厂未生产。临沭县环保局现场告知青云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2018年6月7日,临沭县环保局后督查发现该家具厂生产设备和原料已清理,已经改为家具存储仓库。因举报人所留电话号码为空号,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6、群众反映,罗庄区高都街道办事处南茶棚村村南河道污染问题。经罗庄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河道为小黑沟和大芦沟,小黑沟起点位于高都街道中坦村,流经高都街道和册山街道13个村,最终汇入陷泥河;大芦沟起点位于高都街道中坦村,流经高都街道5个村,最终汇入小黑沟。5月25日,两条河流水质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均超出地表水v类水标准。通过调查,小黑沟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沿河农贸市场、学校和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入河道,以及高都街道沿河存在部分畜禽养殖厂;大芦沟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沿河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入河道,以及罗程路施工将小黑沟污水截污至大芦沟。罗庄区正通过提升完善污水管网、清理取缔沿河畜禽养殖厂、清理河道垃圾、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综合施策改善两条河流水质。相关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7、群众反映,河东区工业园耿斜方村一家小工厂污染问题。经河东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沂市河东区华鲁铁丝丝网厂,该厂主要从事浸塑电焊网生产,该项目已经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在对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在恢复生产前,书面报告河东环保分局,经河东环保分局取样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8、群众反映,河东区相公镇山东新达重工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当日行风热线已现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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