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pg电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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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5

2019年6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7个,需调查落实的7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罗庄区盛庄街道化五路与临西九路孟园社区附近一家钢管厂污染问题。罗庄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沂旭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盛庄街道侯家三岗村南,主要以聚乙烯为原料从事保温管生产,生产工序为投料、加热、挤出、切割、套管和发泡,项目废气主要是加热、挤出和发泡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已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该公司年产10000m保温管项目2015年12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7月18日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染环境的问题。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兰山区青龙河下游水体发臭问题。该问题在5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过,前期兰山环保分局已经进行了调查处理,接到此次举报后,兰山环保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在青龙河沿线未发现工业污水排入河道问题,由于青龙河老城区段沿线污水管网为雨污合流制,在降雨期间,部分雨水和生活污水经溢流口溢流排入河道,加之下游河流水体流动性较差,致使河道水体发臭。为解决青龙河水体黑臭问题,市政府成立了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各项整治任务。一是由我局负责实施沿河溢流口抬升工程,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二是由市排水处负责对通达路污水主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分流通达路泵站污水,减少青龙河污水源头输送量,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三是由市排水处和我局负责将陷泥河右侧区域管网污水分流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降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水位和青龙河主管道污水顶托压力,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四是由市住建局负责对涑河南北街主截污管道进行清淤检测修复,实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并在青龙河沿岸建设两处污水调蓄池,减少降雨期间污水溢流量,目前,正在准备招投标等手续,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以上措施落实后,青龙河水质将得到有效改善。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3、群众反映,兰山区李官镇云泊湖社区污水处理池噪声污染问题。兰山环保分局联合李官镇政府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云泊湖小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因该污水处理站老化,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效果已经不能满足现有污水的处理要求。2019年3月初,该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建,并于6月初完成建设。现场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兰山环保分局现场告知李官镇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该污水处理站进行整改,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目前,该污水处理站风机已经搬移至室内隔音房间内。7月23日,兰山环保分局对距离该污水处理站最近的居民楼室外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4、群众反映,沂南县岸堤镇中高湖村明瑞钙业污染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马上就办”栏目组、沂南邑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沂明瑞钙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碳酸钙石加工、销售,其年产70万吨石灰石粉生产项目于2015年12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并于2017年3月20日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因该公司计划用生物质锅炉替换煤气发生炉,其年产70万吨石灰石粉生产项目重新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并于2019年6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安装生物质锅炉,尚未投入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西侧进料口附近部分石粉露天堆存,未密闭储存,危险废物储存点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违法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并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5、群众反映,河东区八湖镇李家魏林村一家豆瓣酱作坊污染问题。经河东环保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调查,该作坊规模较小,无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现场无原料和产品,但存有部分废弃的生产用大缸和锅灶。经了解,该作坊因市场行情已经不再生产经营。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作坊负责人立即清理大缸和锅灶,该作坊已经清理完毕。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6、群众反映,兰陵县鲁城镇小闫庄村南边山上一家作坊污染问题。经兰陵县环保局联合鲁城镇政府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实际是山东旺洋化工有限公司冰醋酸原料分装桶临时存储点,已采取“三防”措施,现场无生产设备,分装桶产生的异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仓库负责人对分装桶进行清理。目前,仓库内分装桶已经清理完毕。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7、群众反映,兰山区义堂镇华夏村一家作坊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联合义堂镇政府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一家木粉厂,主要将回收的木粉进行筛选后外销。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随后,义堂镇政府对该厂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现场已经清理完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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