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规定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10月份上半月全市重点控制河流39个考核断面21项指标进行了监测。全市共有10个断面断流、24个断面达标、5个断面不达标,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82.8%,超标项目为codcr、氨氮、总磷。有关情况如下:
1.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codcr超标0.18倍,总磷超标0.7倍。
2.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codcr超标0.13倍。
3.市城管局、市园林局:柳青河三合桥断面总磷超标0.36倍;涑河凤凰阁断面codcr超标0.76倍,氨氮超标0.12倍,总磷超标0.31倍;陷泥河沂河路桥断面codcr超标0.14倍,氨氮超标1.38倍,总磷超标1.64倍。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