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8批)办理情况-pg电子平台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8批)办理情况-pg电子平台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8批)办理情况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16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八批信访举报件63件(重点关注4件)。截止8月16日12时,办结43件,阶段办结9件,未办结11件。其中属实10件,部分属实47件,不属实6件。

(第18批 2024年8月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ly20240808001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坊坞村,村书记现于汤河镇沭河河段私自开采沙土。 河东区 生态 8月9日,河东区组织汤河镇、河东河道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私自开采沙土”位于汤河镇大坊坞村东沭河河道内。2023年1月,诸葛某邦和诸葛某左在村东沭河滩地内非法采砂,已由沂沭河局河东河道管理局、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立案查处,汤河镇委给予时任坊坞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兼大坊坞村党支部书记诸葛某邦、时任坊坞村党委委员诸葛某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沂沭河局河东河道管理局依法对诸葛某邦处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诸葛某左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现场检查时,该河段无非法采砂情况。经走访周围10名群众,均表示近期无非法开采情况。
部分属实 1.汤河镇加强巡查。
   2.河东河道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大坊坞村东沭河河道巡查力度,发现非法采砂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 d3ly20240808002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河西村南侧及北侧多家石材厂,该处厂房现已拆除,但仍存在大量石材泥浆未清理,导致该处土地被污染破坏。 莒南县 固废
   8月9日,莒南县组织朱芦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多家石材厂”实为当地石材加工户自发形成的加工聚集区,位于朱芦镇河西村南侧及北侧,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占地总面积735亩,原有82家石材加工厂,2021年7月已全部拆除。该处石材厂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均以石材为原料,切割成石板后外售。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锯泥经晾晒收集后外售用于生产建筑材料。
   2.现场检查时,聚集区地上附着物已全部清除,地面未硬化,有零星锯泥,该锯泥为物理切割产生,对土壤影响较小,现场庄稼长势未见异常。
部分属实 朱芦镇加强巡查监管,对该区域残余锯泥开展清理,8月20日前完成。 加强监管 未办结
3 d3ly20240808003 来电 临沭县郑山街道故乡食品厂北邻金拓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与环评不符,作业时噪声扰民,且常年非法使用火碱生产加工,非法收购危废材料,气味刺鼻。 临沭县 其他
   8月9日,临沭县组织郑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金拓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为临沂金拓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郑山街道海子村西200米,法定代表人为曹某,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瓶(饮料瓶、食用油桶)的回收加工,建设有塑料瓶回收加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废pe瓶经拣选、脱标、破碎、摩擦洗、漂洗、碱洗、热水洗、冷水洗、离心脱水、合格pe片包装入库,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碱洗工序使用片碱(火碱)去除瓶片上的食用油污,破碎、清洗、脱水环节产生噪音。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有生产工艺与环评批复相比,减少了热水洗工序;经排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及仓库,未发现有危废材料。在清洗环节的沉淀池处有轻微异味,走访周边群众10人,均未发现该公司生产时有刺鼻性气味。
   3.8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和厂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该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郑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督导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4 d3ly20240808004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马庄村,2024年7月份村民冯某某将大量牛粪倾倒至村南排水沟内,导致排水沟堵塞,粪水流至其耕地,无法耕种,要求尽快清理倾倒的粪便。 兰陵县
   8月9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马庄村村民冯某在村南建有一养牛场,位于非禁养区,存栏肉牛9头,为散养户,产生的牛粪堆放在养殖场南侧贮粪场内;近期受强降雨影响,该养殖场牛粪被冲入附近沟渠。
   2.现场检查时,排水沟未堵塞,耕地内未发现牛粪倾倒情况。
部分属实 磨山镇督导该养殖户对堆放牛粪进行密闭,并于8月19日前对沟渠牛粪进行全部清理。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5 d3ly20240808005 来电 郯城县人民路与郯马路交会处宏兴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作业时排放刺鼻气味、粉尘污染严重以及噪声扰民。 郯城县 大气
   8月9日,郯城县组织郯城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山东宏兴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2条铝酸钙粉生产线,具备年无害化处理20万吨铝灰(渣)的生产能力,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外排废气主要为回转窑废气、球磨筛分废气、冷却包装废气、混料仓废气以及铝灰库产生的废气,其中:回转窑废气经配套的除尘设施“尘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风冷降温-布袋除尘器”、脱硝系统“低氮燃烧器 sncr脱硝”以及脱硫系统“石灰-石膏脱硫”处理后排放;球磨筛分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冷却包装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料仓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铝灰库产生的废气经1套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该公司主要噪声源设备包括球磨机、滚筒筛、罗茨风机、回转窑、鄂破机以及包装机等,其中:球磨机设置于地下,其他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球磨、筛分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均采用隔音板隔音,风机底座安装有减震垫等措施进行降噪。
   2.该公司北侧为郯马路,西侧为企业,东侧为白马河滨河西路,南侧为空地,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为200米左右的馨园小区。因该公司夜间生产时噪声对馨园小区居民有影响已于7月6日停产检修,主要对噪声源设备进行降噪升级改造,同时对回转窑塌方处进行维修。
   3.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球磨机、滚筒筛、罗茨风机、鄂破机等主要噪声源设备自7月6日以来一直处于停产升级改造中,没有运营;回转窑塌方处维修完成后,在8月1日至8日间进行了烘干、调试,之后停止运行,对其配套的湿电除尘器进行检修;在线数据显示,回转窑烘干、调试外排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督促该公司在降噪升级改造完成后进行测试、检测,确保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加强监管 已办结
6 d3ly20240808006 来电 平邑县保太镇驻地万庄工业园内华勤石膏粉厂,作业时焚烧煤炭,排放浓烟污染环境。 平邑县 大气
   8月9日,平邑县组织保太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华勤石膏粉厂”实为山东华勤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纸面石膏板和石膏粉生产加工,环保手续齐全。距离最近村庄约400米。建设1台36吨燃煤导热油锅炉和1台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建设有脉冲除尘 布袋除尘器 脱硫塔污染治理设施。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浓烟排放情况。经调阅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
   3.8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及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7 d3ly20240808007 来电 来电人对于编号为d3ly20240722078的信访件办理情况不满意,郯城县红花镇渠沟村,村民肖某某于村中心街开办生产塑料颗粒厂,办理结果中显示已对该加工点生产设备进行取缔拆除,实际设备未拆除,仍可经营。 郯城县 其他
   8月9日,郯城县组织红花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塑料颗粒厂”实为“中国结”泡沫绳加工作坊,位于郯城县红花镇渠沟村肖某某所有院内,业主为肖某某,主要生产工序为:低密度聚乙烯经配料、热塑(电加热)、成型等工序生产“中国结”泡沫绳,无环评手续,各生产工序无废水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热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2.接到群众举报后,红花镇切断了该加工点生产性用电,完成了生产设备的去功能化拆除工作。
   3.8月7日、8月9日两次复查,该加工点动力电源没有恢复,生产设备仍然处于去功能化拆除状态,没有恢复生产。
不属实 郯城县红花镇加强日常监管。 清理取缔 已办结 *
8 d3ly20240808008 来电 沂水县富官庄镇抬头村村南河道中间南侧和君鸭业,污水、鸭粪排放至该处河道内,将水源污染。 沂水县
   8月9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和君鸭业”全称为沂水县和君鸭业有限公司富官庄分公司,存栏种鸭5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完成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位于非禁养区,配建400m³/天污水处理设施。该公司采用环保垫料养殖模式,产生的少量粪污和冲洗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东北侧30余亩自有耕地灌溉,鸭粪经环保垫料发酵处理后直接售卖。
   2.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鸭粪外排河道。
   3.8月9日,县环境监控中心分别对养殖场灌溉沟渠废水、养殖场附近河道上下游河水进行取样监测,灌溉废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要求,上下游河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
部分属实 1.富官庄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2.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养殖粪便储存利用环节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养殖粪污规范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监管 已办结
9 d3ly20240808009 来电 费县探沂镇三尚庄村村西南角养猪厂,污水排至村南河道内,将水源污染,存在恶臭味。 费县
   与第02批d3ly20240723105号、第03批d3ly20240724049号、第10批d3ly20240731044号、第11批d3ly20240801005号、第13批d3ly20240803031号、第14批d3ly20240804038号、第16批d3ly20240806068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猪厂”实为费县庆鑫养殖场,业主孙某某,位于探沂镇三尚庄村西南500米,属非禁养区,为规模化养殖场,占地5亩,圈舍2排200平方米,存栏生猪约600头。配套建有220立方米沉淀池,5平方米堆粪场,并实现雨污分流。
   2.7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东侧沟渠(非河道)内存有养殖废水(约4立方米),为前期强降雨导致该养殖场场区内粪污随雨水流出。
   3.8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已将东侧沟渠(非河道)内的养殖废水清理并妥善处置,现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经电话询访三尚庄村小学(距离养殖场约200米)3名任课教师,均表示无明显异味。
   4.8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有轻微异味,养殖废水已全部进入收集池,东侧沟渠(非河道)内少量雨水。该村村南为农田灌溉蓄水坝,非饮用水源,现场未发现粪污排入情况。通过电话询访2名任课教师均表示无明显异味。
   5.8月7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
   6.8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蓄水坝取水样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7.8月9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现场无明显异味。
属实 探沂镇、县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粪污并喷洒除臭剂,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10 d3ly20240808010 来电 兰陵县庄坞镇北多福庄村,2020年开始至今村委在其家村北耕地内倾倒大量的垃圾,导致无法耕种。 兰陵县 固废
   8月9日,兰陵县组织庄坞镇、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村北耕地”位于庄坞镇北多福庄村西北道路旁,距离该村约1300米。2020年以来周边村民将农作物秸秆等垃圾倾倒至该处,面积约60平方米,其中约50平方米垃圾堆放在路肩上,其余约10平方米垃圾堆放在村民张某某的耕地内,影响其耕种。
属实 庄坞镇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对张某某的耕地进行恢复,已于8月11日完成。并安装铁丝网,防止周边村民在此倾倒垃圾。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11 d3ly20240808011
来电 罗庄区傅庄街道西中环路与振中路交会处西北角华伦建陶工厂,私自于厂内填埋煤焦油,污染土壤环境。 罗庄区 固废
   8月9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华伦建陶工厂”实为临沂市华伦建陶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列入退城入园计划,同年6月份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及厂房。公司使用煤气发生炉生产时,产生煤焦油,2020年11月,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内0.49吨煤焦油渣进行合规清理。
   2.现场检查时,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现场存在水泥路面2000平方米,简易2层办公楼1座(占地约400平方米),其余均为空地,未发现煤焦油填埋痕迹。
   3.8月9日,傅庄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傅庄街道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傅庄街道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加强监管 未办结 *
12 d3ly20240808012 来电 兰陵县苍山街道中东柞村东侧无名蒜米加工厂,外排污水,污染周边水源。 兰陵县
  与第15批d3ly20240805026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兰陵县组织苍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工厂”实为兰陵县清沐蔬菜购销有限公司,业主为张某某,位于兰陵县苍山街道中东柞村村东,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建设有年加工10000吨蔬菜项目,配套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42立方米/天),处理后废水经厂区东侧的管道流入北侧沟渠,最终汇入吴坦河,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调取该公司历史在线监测数据,无违法超标排放情况。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3 d3ly20240808013 来电 沂河新区相公街道相公一村,村民蒋某于该村北侧开办塑料加工厂,作业时排放刺鼻气体,外排污水,且噪声扰民。 沂河新区
   89日,沂河新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塑料加工厂实为村民蒋某某塑料颗粒仓库,位于相公一村村北,于2023年3月租用村民孟某1间钢结构大棚,主要从事成品塑料颗粒存储销售,无加工生产工序。货物转运时有轻微噪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厂房内存有少量成品塑料颗粒,有少许异味。仓库内无生产原料和生产设备,未发现生产加工迹象和污水外排情况。
   
3.走访周边群众5名,均表示无刺鼻异味、无外排污水、无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相公街道责令蒋某某对现场货物整理、落实环保措施,优化货物转运车辆和时段管理,降低环境影响。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4 d3ly20240808014 来电 郯城县杨集镇吴巷村,村西板厂,作业时排放刺鼻气味,以及作业时焚烧煤炭排放黑烟。 郯城县 大气
   8月9日,郯城县组织杨集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板厂”为郯城县春恒板材加工厂,负责人步某某,建有木工板加工生产项目,收购废旧建筑模版,经过裁切、拼接、涂胶、热压等工序加工成半成品木工板外售。现场有1台燃煤炉,裁切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燃煤锅炉和涂胶、热压工序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部分属实 郯城县杨集镇切断了该厂生产用电,督导该厂于8月2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清理取缔 阶段办结
15 d3ly20240808015 来电 费县探沂镇王府村福贝森幼儿园对过丰海板材厂,作业时噪声扰民、夜间排放黑烟存在异味以及粉尘污染严重。 费县 大气
   8月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丰海板材厂”实为费县探沂丰海板材厂,位于探沂镇碗窑村,负责人孙某某,其年产3.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安全防护距离为100米,建有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排放黑烟,气味不明显。经了解,该厂自5月至今一直停产,近期尚无复产计划。该厂周边160米范围内无居民,该厂南侧距327国道约30米,327国道南侧为福贝森幼儿园,板厂与幼儿园距离约160米,走访周边3户居民,均表示对其生产生活未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规范企业正常生产。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6 d3ly20240808016 来电 沂水县杨庄镇南仉林村,村西天鑫矿业,粉尘污染严重,该矿业的停车场,位置在矿业东侧,夜间存在较多半挂车拉载渣土至停车场,进出时噪声扰民以及扬尘污染严重。 沂水县 大气
   8月9日,沂水县组织杨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天鑫矿业”全称为临沂天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铁精粉1.5万吨、钛精粉6万吨开采加工项目,环评批复、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破碎、筛分、干燥、磁选、储存等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通过地面硬化、绿化、湿法保洁等措施抑制道路扬尘。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无原料自2023年5月停产至今,厂区内无裸露原料及产品;经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该企业无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3.反映的“停车场”实为南仉林村陈某某于2024年1月在天鑫矿业矿区内擅自建设的自用地磅场,该地磅场不对外经营,用于自己的运输车辆进行称重,主要在夜间使用,车辆进出时存在扬尘问题,地磅使用期间用洒水车不定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该地磅场于2024年5月底停止使用至今,距离周边最近的住户约240米;现场查看时,该地磅场未见运输车辆;经走访周边10名群众,其中9人表示地磅场使用时无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严重问题,1人表示有轻微扬尘。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2.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违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确保计量器具依法依规使用。
   4.杨庄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同时,要求地磅场在使用时,及时对场区周围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避免扬尘问题。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7 d3ly20240808017 来电 1.兰山区义堂镇戈九路战友医院西侧山东超凡木业东厂,作业时排放刺鼻气味以及扬尘污染严重。2.山东超凡木业东厂西侧印刷厂,污水排至厂子北侧河道内,将水源污染。 兰山区 大气
   8月9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超凡木业东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旭瑞木业板材厂,位于义堂镇前耿家埠村,主要通过外购木皮经涂胶、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生产胶合板,环保手续齐全,热压、涂胶工序配套安装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锯边、砂光工序配套安装脉冲除尘治理设施。该厂已自8月3日停产至今。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无明显刺鼻气味,但锯边、砂光工序周边存在积尘。对企业周边5户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异味、粉尘及污水外排情况。
   2.反映的“印刷厂”实为山东瑞金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前耿家埠村,主要通过外购原纸经印刷、复卷、打包等工序生产装饰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油墨桶、印版冲洗废水过程产生废水,废水经管道汇入搅拌罐,经絮凝剂沉淀压滤,回流沉淀池再次用于油墨桶、印版的冲洗,不外排。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北侧无河道,无外排污水情况。对企业周边5户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异味、粉尘及污水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义堂镇督导2家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生产,加强粉尘清扫收集效果,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加强监管、及时沟通 已办结
18 d3ly20240808018 来电 莒南县坪上镇麻峪子村,村东西外环北侧祥龙沙厂,将污泥排至村北耕地内,将土壤污染。 莒南县
   8月9日,莒南县组织坪上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祥龙沙厂”实为山东翔龙管业有限公司,位于坪上镇麻峪子村东、西外环北侧,2023年1月其场地由临沂蓝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用于洗砂,负责人为徐某。
   2.8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洗砂厂未生产。现场存有2套洗砂设备、4个沉淀池、部分砂土原料;淤泥约4000立方米,压占土地16.2亩,其中耕地12.34亩、坑塘水面3.82亩、园地0.04亩。该淤泥为风化砂清洗过程中产生,对土壤影响较小。
部分属实 1.坪上镇督促徐某自行拆除洗砂设备,清理生产原料,对压占的土地进行复耕,坑塘恢复原状,8月31日前完成。
   2.坪上镇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19 d3ly20240808019 来电 费县探沂镇墩西庄村,村西省道229东侧润星板材厂(原名凯畅木业),使用锅炉作业,焚烧垃圾,排放黑烟。 费县 大气
   8月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润星板材厂”实为临沂凯畅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墩西庄村村委西700米,法定代表人高某,其年产30万立方米osb板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锯边工序正在生产,热压工序未生产。该公司违规建设1台20t/h生物质锅炉未运行,主要以板材下脚料和生物质压块为燃料(无其他燃料)。
属实 1.探沂镇督导该公司自行拆除生物质锅炉,已于8月11日拆除完毕。
   2.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加大对生物质锅炉排查整治力度,规范企业正常生产。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20 d3ly20240808020 来电 来电人对于编号为d3ly20240726050的信访件办理情况不满意,沂河新区白沙埠街道贾家村西侧与东侧围挡内的耕地不明人员非法挖掘开采该处黄沙,深度达10米左右并填埋建筑垃圾,破坏生态且污染地下水质问题。办理结果显示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回填以及加大该处水环境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水环境隐患以及进行整改,实际填埋的建筑垃圾至今未清理,要求清理并将耕地恢复原貌。 沂河新区
      与第04d3ly20240725072号、第05d3ly20240726050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26日,沂河新区组织白沙埠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贾家村西侧与东侧围挡内的耕地”实为贾家村旧村拆迁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是耕地。20235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接到有人在白沙埠镇贾家村拆迁区内非法采砂售卖举报,经查,举报属实。经第三方认定非法采砂方量为51612.08立方米,涉案价值为2219350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当中,部分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
根据《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91号)鼓励建设(拆迁)单位采取直接回用、绿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路筑基等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的规定,允许用拆除建筑垃圾回填。
       3.
贾家村拆迁工地现场存在建筑物拆除后遗留的部分建筑垃圾,长有杂草,现场无地表水径流。7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白沙埠镇加大该处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回填规定。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1 d3ly20240808021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华埠村,村东国道205路东华宝工艺品有限公司院内生产铝合金作坊以及烤漆作坊,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且焚烧煤炭作业,排放黑烟,污染环境。 郯城县 大气
    8月9日,郯城县组织李庄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铝合金作坊以及烤漆作坊”为颜某某喷塑点,租用华宝工艺品有限公司东侧厂棚,建有1条喷塑线,配有一台燃煤锅炉,为铁质、铝合金等工艺品厂代加工喷塑,日喷塑约1000个。
部分属实 郯城县李庄镇督导该喷塑点于8月2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加强监管 未办结
22 d3ly20240808022 来电 沂河新区相公街道李沙兰二村东南角果园西侧与西南角联邦路东侧方向存在多家钢铁厂及不明加工厂,经常夜间24:00左右排放强烈刺鼻气体,污染环境。 沂河新区 大气
       89日,沂河新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梳理排查,李沙兰二村东南角果园西侧与西南角联邦路东侧方向现有4家企业,分别为山东自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河东区豪宇铝合金门窗制作店、李某鹏汽车紧绳器组装厂、李某帅汽车紧绳器加工厂。
      1.山东自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年产4500吨高频焊管项目主要生产工序为外购钢带-开卷纵剪-收卷开卷-制管焊接-冷却矫径-切管打包外售,生产时会产生焊接烟尘。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有1条纵剪生产线、1条制管焊接生产线,车间存放原料及产品,未发现强烈刺鼻气味。
      2.河东区豪宇铝合金门窗制作店,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制作销售,生产工序为外购成品铝合金型材/木材-分割组装-成品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有2台切割台锯,切割粉尘配套简易布袋除尘器,无表面涂装等废气排放工序,未发现强烈刺鼻气体。
       3.李某鹏汽车紧绳器组装厂,主要从事汽车紧绳器生产,生产工艺为外购零部件-人工修整组装-打包外售,无产生废气工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检查时,企业正组装生产,堆放部分原料及产品,未发现气味刺鼻现象。
      4.李某帅汽车紧绳器加工厂,主要从事汽车紧绳器加工,生产工艺为外购零部件-焊接-组装-打包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堆放部分原料及产品,有2个焊接工位,生产时会产生焊接烟尘,均配备移动式焊烟收集净化装置,未发现强烈刺鼻气味。
     5.8
1122点至12日凌晨3点,工作人员夜查发现,以上4家企均未生产,未发现刺鼻气味情况。
     5. 经询问以上4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夜间不生产。走访周边群众5名,均表示该区域无夜间生产、排放强烈刺鼻气体情况。
部分属实 1、相公街道督导山东自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河东区豪宇铝合金门窗制作店、李某鹏汽车紧绳器组装厂、李某帅汽车紧绳器加工厂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
、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将加强群众网格化管理信息收集,及时组织夜间执法检查、检测,保障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3 d3ly20240808023 来电 来电人对于编号为d3ly20240725072的信访件办理情况不满意,沂河新区白沙埠街道贾家村,2020年该处拆迁售卖沙土后,2023年使用新区建筑垃圾进行回填,导致该处水源污染,办理结果中显示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建筑垃圾回填政策宣传,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回填,实际未将垃圾清理,未回填。 沂河新区
       与第04d3ly20240725072号、第05d3ly20240726050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26日,沂河新区组织白沙埠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贾家村西侧与东侧围挡内的耕地实为贾家村旧村拆迁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是耕地。20235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接到有人在白沙埠镇贾家村拆迁区内非法采砂售卖举报,经查,举报属实。经第三方认定非法采砂方量为51612.08立方米,涉案价值为2219350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当中,部分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
根据《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91号)鼓励建设(拆迁)单位采取直接回用、绿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路筑基等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的规定,允许用拆除建筑垃圾回填。
       3.
贾家村拆迁工地现场存在建筑物拆除后遗留的部分建筑垃圾,长有杂草,现场无地表水径流。7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白沙埠镇加大该处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回填规定。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4 d3ly20240808024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庄王埠墩村,村民庄某某开办粉砂厂,噪声扰民,粉尘严重,且将废水排放至该厂南侧泄水沟内,污染地下水。 莒南县 大气
   8月9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粉砂厂”实为莒南县鹏坤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位于大店镇庄家埠墩村西,法定代表人庄某某。该公司主要以碳化硅为原料,经粉碎、清洗、筛分等工序生产碳化硅磨料;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噪音产生;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排查厂区及周边环境,该厂南侧有1条干涸沟渠,未发现污水外排行为。7月19日,因有群众反映水井水质异常,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厂周边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限值要求。
属实 大店镇督促庄某某自行清理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料,8月31日前完成。 立行立改 未办结
25 d3ly20240808025 来电 罗庄区罗庄街道窑汪崖村,村西侧院内南侧最东侧房屋存在加工打磨石膏存钱罐的黑作坊,距离东侧居民区较近仅3米,存在粉尘、噪声污染,且无环保手续。 罗庄区 大气 8月9日,罗庄区组织罗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黑作坊”实为诸葛某某不锈钢铁皮存钱罐加工作坊,主要是外购不锈钢,经冲压、折弯、焊接、打磨生产存钱罐,距最近居民区约40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因现有车间漏雨严重已计划关闭,不再生产。
部分属实 该加工作坊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已于8月10日自行清理完毕;罗庄街道加强巡查,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6 d3ly20240808026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驻地,1.文祥商务宾馆东北侧100米路东蓝色推拉门院内,存在水洗建筑安全网的厂房,噪声扰民,且将污水直接排放至院内地下,污染地下水。2.多彩幼儿园北侧300米路西存在水洗建筑安全网的厂房,噪声扰民,将污水外排至厂房东侧的水沟内。 罗庄区 8月9日,罗庄区组织黄山镇、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存在水洗建筑安全网的厂房”实为孙某某废旧绳网清洗作坊,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清洗废水经铁质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因市场原因未生产,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迹象。随机走访周边6名群众,均反映无噪音扰民、直排污水现象。8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未出。
   2.反映的“水洗建筑安全网的厂房”实为杜某某废旧绳网加工作坊,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因市场原因未生产,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无污水排放情况。随机走访周边6名群众,均反映无噪音扰民、直排污水现象。
   3.以上项目均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黄山镇责令孙某某、杜某某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8月20日前完成;黄山镇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
未办结
27 d3ly20240808027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杏花园工业园中段临沂开营铝业公司,该公司废气设施长期不开放,导致排放的废气不达标,排放手续不完善,且将酸直接排放至公司地下。 兰山区 大气
   与第9批编号d3ly20240730039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7月31日,兰山区组织柳青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开营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杏花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00米。其年产4.5万吨铝型材项目,环保备案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通过外购铝棒经挤压成型、氧化酸洗、喷涂等工序生产铝型材,其中,喷涂工序配套建设了低温等离子 活性炭 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氧化酸洗工序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生产含废酸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由柳青河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废酸排至地下情况。经对周边3户群众走访了解,均表示无异味影响。
   3.7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生产废水、企业及周边地下水和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3点位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限值要求;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限值要求;固定源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表1和表2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减少污水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已办结
28 d3ly20240808028 来电 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水成馨园小区西邻山东宏兴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铝灰时,气味难闻,噪声扰民。 郯城县 大气
   与第18批d3ly2024080800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郯城县组织郯城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山东宏兴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2条铝酸钙粉生产线,具备年无害化处理20万吨铝灰(渣)的生产能力,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外排废气主要为回转窑废气、球磨筛分废气、冷却包装废气、混料仓废气以及铝灰库产生的废气,其中:回转窑废气经配套的除尘设施“尘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风冷降温-布袋除尘器”、脱硝系统“低氮燃烧器 sncr脱硝”以及脱硫系统“石灰-石膏脱硫”处理后排放;球磨筛分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冷却包装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料仓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铝灰库产生的废气经1套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该公司主要噪声源设备包括球磨机、滚筒筛、罗茨风机、回转窑、鄂破机以及包装机等,其中:球磨机设置于地下,其他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球磨、筛分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均采用隔音板隔音,风机底座安装有减震垫等措施进行降噪。
   2.该公司北侧为郯马路,西侧为企业,东侧为白马河滨河西路,南侧为空地,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为200米左右的馨园小区。因该公司夜间生产时噪声对馨园小区居民有影响已于7月6日停产检修,主要对噪声源设备进行降噪升级改造,同时对回转窑塌方处进行维修。
   3.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球磨机、滚筒筛、罗茨风机、鄂破机等主要噪声源设备自7月6日以来一直处于停产升级改造中,没有运营;回转窑塌方处维修完成后,在8月1日至8日间进行了烘干、调试,之后停止运行,对其配套的湿电除尘器进行检修;在线数据显示,回转窑烘干、调试时外排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督促该公司在降噪升级改造完成后进行测试、检测,确保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9 d3ly20240808029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国道206与省道229交会处向西700米路北山东金信清真食品厂加工蒜片,将污水排放至厂南侧河道内,污染水源。 兰陵县
   8月9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山东金信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加工蒜片”实为临沂汇杰蔬菜有限公司租用山东金信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车间,生产经营脱水蔬菜、蒜米、蒜片等产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公司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兰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现场检查时,山东金信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排放至厂南侧河道内的水为冷库冷凝水。
部分属实 磨山镇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0 d3ly20240808030 来电 沂河新区梅埠街道前余墩村,2017年,村委将村西南角汪塘使用工业垃圾填平,2021年有群众已向市环境局反映,一直未清理。 沂河新区 固废
       89日,沂河新区组织梅家埠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前余墩村西南角原有一处约200平方米的汪塘,2017年,村委用部分建筑垃圾对该汪塘进行回填后,表层覆土,达到耕种条件后种植农作物。2021年有群众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使用工业垃圾进行填埋,现场核查发现,地上存在少许电线皮等塑料垃圾,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责令前余墩村村民委员会立即整改,202112月,村委安排人员对该处地上垃圾进行了清理。
      2.
现场核查时,该处农作物长势良好,现场未发现其他工业垃圾。
部分属实 梅家埠街道督导前余墩村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规定,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1 d3ly20240808031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大桥村,村北临沂明科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常年未开启环保设备,车间距离居民区较近,生产时噪声扰民。 兰山区 噪声 8月9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明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大桥村工业园,距最近住宅约10米,环评手续齐全。主要通过外购聚乙烯颗粒原生料经上料、熔融挤出、吹膜、冷却等工序生产缠绕膜。熔融挤出工序配套安装水喷淋 电捕油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冷却工序配套安装冷却塔。噪声主要由上料机、流延机等设备产生,已采取减震降噪措施。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该企业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设施不运行正常情况。
   3.8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昼夜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厂界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枣园镇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规范生产,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32 d3ly20240808032 来电 河东区汤头街道白塔街村,村东侧存在回收废钢点,每天使用挖掘机装卸货物噪声扰民,地面存在较多油渍,渗入地下。 河东区
   与第03批次d3ly20240724035号、第11批d3ly20240801063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月26日、8月2日、8月9日,河东区组织汤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三次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回收废钢点实为河东区凯达废钢收购站,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白塔街村,占地为非工业用地,场区部分硬化,主要从事废铁、废钢收购,对所收废品进行分类分拣、较大废品进行切割。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规定,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该废品收购站已办理营业执照。噪声来源主要来自装卸整理货物和废钢件切割,无降噪措施。在切割含油废钢件时,存在油污滴漏、清理不及时情况。经走访周边5户群众,3户表示有噪声,2户表示无噪声。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7月2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站厂界噪声、土壤进行监督性监测,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2.8月2日、8月9日两次现场检查,收购点一直未营业,地面油污已清理。
部分属实 汤头街道加强对该收购点监管力度。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3 d3ly20240808033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中桥村,该村东侧河道水质发黑,存在恶臭味道。 高新区
   8月9日,高新区组织马厂湖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中桥村东侧河道”为南涑河老河道,北至解放路,南至南桥村,长约2公里,宽约4米,水深约0.5米,河道水体来源主要为径流雨水,为封闭水体。
   2.现场检查时,河道水体清澈,无水质发黑、恶臭味道现象。
   3.8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中桥村上、中及下游河道水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不属实 马厂湖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4 d3ly20240808034 来电 河东区汤头镇驻地润程果蔬加工厂,不定时使用车辆运输污水排放至管网内。 河东区 8月9日,河东区组织汤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润程果蔬加工厂”全名为河东区汤头街道润程果蔬食品厂,位于汤头街道办事处沙汀村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生产工艺为果蔬经清洗-蒸煮-冷却-速冻-包装冷藏,主要废水产生环节为清洗和蒸煮工序,已配套建设1座处理能力约为2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企业外沟渠,因污水处理工艺不能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已于2024年7月23日将排污口封堵,不直接外排,通过罐车转运至临沂鲁泰鞋业有限公司东侧汤头污水处理厂管网处处理。
   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水处理池正常运行,配有1辆4.7立方米环卫洒水车。该公司曾分别于7月28日、8月3日、8月7日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环卫洒水车拉运至临沂鲁泰鞋业有限公司东侧汤头污水处理厂管网处,排放至管网内。无废水直排管网情况,未发现有管道抽运至污水管网痕迹。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正在对企业所述情况调查核实,涉及罐车向污水管网内排放污水问题,由河东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目前均在调查处理中。 依法处理 未办结
35 d3ly20240808035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义兴庄村,村民吴某某在村东开设加工桃核工厂,在厂区安装暗管,通过暗管外排污水,且将污水排至厂北侧渠道内,气味难闻。 平邑县
   与第10批d3ly20240731037号、第11批d3ly20240801051号、第12批d3ly20240802022号、第13批d3ly20240803006号、第13批d3ly20240803047号、第14批d3ly20240804009号、第16批d3ly20240806070号、第17批d3ly20240807004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平邑县组织地方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义兴庄村东桃核工厂”实为平邑县召远农产品加工厂,经营者为吴某某,加工产品为水果果核,每年6-9月进行生产。现场检查时厂内晾晒少量附带果肉的桃核,堆放点进行了完全覆盖,有轻微异味。经走访桃核厂周边居民4户(周边住户少),均表示未受到桃核厂气味影响。8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该厂废水主要为水果果核渗出液,经调节池预处理后通过排污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管道安装有流量计,电子台账记录齐全。经调用监控、查阅电子台账、现场排查,不存在“将污水排至厂北侧渠道内”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义兴庄村内4口水井取样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地方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6 d3ly20240808036 来电 临沭县玉山镇姚官庄村,来电人前期反映村民姚某某在村西北方向池塘内填埋建筑垃圾,污染水源,市民表示工作人员至现场调查时,村委未将工作人员带领至正确位置。 临沭县
   与第17批d3ly2024080703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临沭县组织玉山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在反映的姚官庄村西北方向排查池塘4处,分别为西北矿坑、姚某范家西北角汪塘、北大井汪塘、矿泉水厂西边汪塘,4处池塘未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污染水质的现象。
   2.经排查发现,在村西北50米处的农田南侧有一个土坑,该坑为地势低洼形成的天然土坑,面积约40平方米,深约2米,积存雨水约20立方米,水面长有浮萍,坑东南约三分之一有砂石、秸秆、浮土、塑料袋等垃圾,约35立方米,垃圾上面长满杂草。经了解,2017年时该村村委会议研究决定用本村环境整治清理的垃圾对该土坑进行填平。
   3.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坑内水体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属实 1.玉山镇对该处土坑内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2.征求相关群众意见后,经村委四议两公开,确定该土坑的用途,并完成整改。限期8月20日完成。
坑内垃圾清理完毕,根据群众意见做好土坑后续处理 未办结
37 d3ly20240808037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张家官庄村东侧存在生产木质颗粒的工厂,生产时扬尘严重,噪声扰民,且无环评手续。 莒南县 大气
   8月9日,莒南县组织板泉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木质颗粒的工厂”,位于板泉镇张家官庄村东北,负责人为张某某,以木材、秸秆、花生壳等为原料,粉碎后外售用于板材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粉碎工序有粉尘、噪音产生,配套建有1套移动式粉尘收集设施。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反映该厂生产时噪音、粉尘对生活影响较小。
部分属实 1.板泉镇督促该厂升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8月20日前完成。
   2.待该厂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噪声和粉尘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立行立改 未办结
38 d3ly20240808038 来电 兰陵县卞庄街道西小屯村,1.该村通往芦柞镇斜沟村道路存在垃圾。2.该村东北角养殖厂,将粪水排放至东河内。 兰陵县
   8月9日,兰陵县组织卞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存在垃圾的道路”位于西小屯村西300米处,道路两侧存在群众堆放秸秆,近期受强降雨影响,部分秸秆等垃圾冲至路面。现场检查时,路面垃圾已当场清理。
   2.反映的“养殖场”实为赵某某养殖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为养殖专业户,位于西小屯村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亩,自2017年停养至今。现场检查时,无粪水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卞庄街道已将道路垃圾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 加强监管、及时整改 已办结
39 d3ly20240808039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王家沟村,该村国道206蓝汇食品厂加工黄桃,将污水排放至厂东侧水沟内,生产时噪声扰民,气味难闻。 莒南县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23号、第04批d3ly20240725001号、第06批d3ly20240727048号、第14批d3ly20240804032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莒南县组织石莲子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蓝汇食品厂”实为临沂蓝汇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位于石莲子镇206国道与良沂线交会东北方向50米处,村东侧河道为汀水河,与该公司距离1600米,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某,主要从事果蔬冷链储藏。该公司年对外冷链储藏10万吨项目于2023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建有1座标准化仓储库、6吨天然气锅炉及其辅助配套设施。调阅2024年5月以来用电记录,该冷链储藏项目于2024年5月22日开始调试投用。该公司另建有2条黄桃加工生产线,无环评手续。
   2.7月16日,石莲子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巡查时发现,该公司2条黄桃加工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软管直排至厂区东北角雨水排放口,经206国道雨水沟进入汀水河。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排污行为,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超过《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限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对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条黄桃加工生产线未生产,废水暂存在污水处理站沉淀池内未外排,厂区有轻微异味,主要来自未密闭的污水处理站。
属实 1.石莲子镇督促该公司完善黄桃加工生产线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督促该公司对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措施,减轻异味影响。
加强监管 未办结
40 d3ly20240808040 来电 兰山区临西七路与水田路交会处西南角车生活洗车店与立邦建材店铺之间仓库,违规使用小型起重机作业,噪声扰民。 兰山区 噪声 8月9日,兰山区组织兰山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反映的仓库租户为寇某某,租赁用于存放毛绒玩具,位于水田路与琅琊王路81号。现场检查,该处建设1台货物提升机,未运行。但提升机运行过程中存在噪声影响。
部分属实 兰山街道督导寇某某自行拆除提升机,目前已拆除完毕。 加强监管、及时沟通 已办结
41 d3ly20240808041 来电 兰山区解放路与临西十路交会处临沂市兰山区社会福利食品冷冻厂,该厂污水处理池较小,直接将污水直排该厂东侧下水道内,市民表示污水未进行处理。 兰山区
   与第15批编号d3ly20240805023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8月6日,兰山区组织兰山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社会福利食品冷冻厂,位于兰山去兰山街道红埠寺工业园,主要从事肉兔屠宰和食品冷藏,环评手续齐全。主要建设1条肉兔屠宰生产线和1处冷库,肉兔屠宰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50立方米/天),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屠宰负荷较低,日产废水约10立方,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私自外排污水现象。
   3.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限值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兰山街道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及时沟通 已办结
42 d3ly20240808042 来电 蒙阴县旧寨乡莲汪崖村与梁庄村交界处云蒙湖景区山顶处存在乐邦养殖场,将污水排放至该景区山顶处云蒙湖内,污染水源,无环评手续,且以开发养殖场的名义私自开采山顶的矿石。 蒙阴县
   8月9日,蒙阴县组织旧寨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乐邦养殖场”全名为蒙阴县乐邦养殖场,位于旧寨乡莲汪崖村,与云蒙湖直线距离约700米,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建有肉牛养殖大棚5座,年出栏肉牛300头,为规模化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建有30立方米沉淀池1个养殖粪污用于还田。该养殖场2024年4月清空养殖棚,至今未养殖。
   该养殖场分别于2022年4月、2023年3月两次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备案面积6753平方米,公示建设内容为:养殖棚、饲料棚、看护房,在建设过程中,仅平整场地用于项目建设,无非法开采和外运外卖情况。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未养殖,无污水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蒙阴县组织旧寨乡、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蒙阴县乐邦养殖场加强监管,确保该养殖场规范运行。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43 d3ly20240808043 来电 费县刘庄镇管疃村,村西南侧宝树木业工厂,村东侧群强木业工厂,生产时均粉尘严重。 费县 大气
   8月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宝树木业工厂”实为费县宝树板材厂,位于探沂镇管疃村南200米处,负责人吴某某,其年产1.1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建有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8月10日企业正常生产时,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进行检测,有组织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
   2.反映的“群强木业工厂”实为费县强群木业板材厂,位于探沂镇旺山前村西南490米,负责人王某某,其年产5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建有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8月10日企业正常生产时,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进行检测,有组织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规范企业正常生产。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4 d3ly20240808044 来电 兰陵县尚岩镇大泉村西侧山顶处存在养鸡厂,夜间不定时将污水排放至该厂南侧的山沟内,且于村西侧院内打井用于养鸡,无商业取水证,影响村内村民正常用水。 兰陵县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73号、第17批d3ly2024080700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兰陵县组织尚岩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鸡厂”为兰陵县鸿惠家庭农场,位于尚岩镇大泉村村西250米处,年出栏肉鸡240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该养殖场鸡粪经收集后出售给丰沃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鸡舍冲刷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沉淀池处理后用抽粪车外运至尚岩镇桃李村西山果园作为有机肥使用。
   2.8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农场养殖棚南侧,未发现污水外排和废水处理池泄漏情况。该养殖场在其东门东约200米处打有一眼地下井,有取水许可手续。大泉村已铺设自来水管道,居民均饮用自来水。
部分属实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场维护好沉淀池,定期转运粪污,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5 d3ly20240808045 来电 郯城县归昌乡二村村碑南侧100米向东100米路南,存在生产塑料的工厂,将污水排放至该厂东侧的耕地内,噪声扰民。 郯城县
   8月9日,郯城县组织归昌乡、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生产塑料的工厂”为郯城宏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主孙某某,收购废旧塑料,经过人工分拣、粉碎、水洗、热熔等工序加工成塑料颗粒,安装一套水处理设施。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未发现污水排放至周边农田情况。该厂东侧、西侧、南侧均为农田,北侧紧邻厂房。
部分属实 郯城县归昌乡切断了该厂生产用电,督导该厂于8月20日前自行拆除水洗、热熔设备。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46 d3ly20240808046 来电 2024年7月,罗庄区册山街道驻地多处污水管网泄露,导致污水流至附近的藕蒲沟、河道内,导致河道内的鱼、虾大量死亡。 罗庄区
   8月9日,罗庄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污水管网”实为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东线管网,因7月份以来强降雨,部分路段雨水倒灌污水管道,有4处污水管道检查井污水溢流,溢流污水进入藕蒲沟等河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沿线管道进行了清淤、疏通,对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进行调控,加大污水处理量。
   2.现场检查时,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东线管道全线已无溢流现象,藕蒲沟等河道无鱼虾死亡情况。
部分属实 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管网巡查、维修维护,对管网进行清淤;汛期做好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水量调控,在保证出水水质的前提下加大污水处理量,防止出现污水溢流。 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7 d3ly20240808047 来电 兰陵县车辋镇郭家村西侧山底处存在养殖厂,将污水排放至该厂四周的耕地内,存在异味,私自于厂内开采地下水,无商业取水证。 兰陵县
   8月9日,兰陵县组织车辋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殖厂”为兰陵县鸿满家庭农场,位于车辋镇郭村村西1500米处,年出栏肉鸡300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该养殖场鸡粪经收集后出售给丰沃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鸡舍冲刷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沉淀池处理后用抽粪车外运至尚岩镇桃李村西山果园作为有机肥使用。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将污水排放到四周耕地内问题,无异味。
   3.该养殖场在厂区外北侧打有一眼地下井,有取水许可手续。
部分属实 县农业农村局督导该养殖场维护好沉淀池,定期转运粪污,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8 d3ly20240808048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小林庄村,村民李某某于村西侧开办拆解变压器、电池等回收废旧物资的工厂,雨季前机油流至村内道路中,且雨季后机油流至该村东南侧耕地内。 兰山区
   8月9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废旧物资回收工厂”实为兰山区金霖废铁收购厂,位于枣园镇小林庄村西北,负责人李某某,该处地类为工业用地,周边均为厂区,无耕地。其主要通过外购废铁经压缩打包等工序进行废铁压块,无废机油产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经营,现场未发现变压器和电池及拆解现象,无废机油产生。
   3.经对周边3户群众走访了解,均表示仅进行废铁收购无其他拆解情况。
不属实 枣园镇要求其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49 d3ly20240808049 来电 临沭县蛟龙镇驻地文鑫机械厂,作业时粉尘严重,除尘设备无法使用,覆膜砂生产无环评手续。 临沭县 大气
   8月9日,临沭县组织蛟龙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文鑫机械厂”全称为临沭县文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蛟龙镇沙岭村驻地,其年产铸造10000吨健身器材零部件项目于2015年5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沭环批〔2015〕113号),2019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3年7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713295965780139001q)。共建有3条生产线,以废铁、废钢材为原料,经电炉熔融、浇注(黏土砂)、去冒浇口、表面清理后成品入库。电炉熔融和表面清理工序有颗粒物产生,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现场检查时,受市场行情影响,该公司未生产,布袋除尘器内布袋无破损,通电后正常运行。厂区南侧车间内有堆放的崭新覆膜砂生产设备,设备用塑料篷布覆盖,未安装,不具备生产能力。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要求覆膜砂生产线完成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50 d3ly20240808050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前店子村工业园6号临沂锦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业时排放刺鼻气体,存在甲醛,污染环境。 兰山区 大气
   8月9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临沂锦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方城镇前店子工业园6号,主要通过外购原纸等原料经开卷、浸胶、烘干、裁剪等工序生产装饰纸。现场建有2条装饰纸生产线,已配套建设安装光氧催化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短期无生产计划,厂区无刺鼻气味。经对周边3户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刺鼻气味。
属实 待该企业恢复正常生产时,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做进一步检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阶段办结
51 d3ly20240808051 来电 罗庄区沂堂镇大兴屯村,村北奶牛厂,将粪便、对牛注射的残留药物排放至厂南侧、西侧水沟内,气味难闻,未经过处理已渗入地下。 罗庄区
   8月9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奶牛场”实为临沂益膳房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沂堂镇大兴屯村北556米,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位于非禁养区,存栏奶牛约550头,为规模化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配套建有500平方米粪便堆积场、40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240立方米沼气池。粪便及污水沉淀物外售周边农户作为有机肥,防疫药品包装物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回收处置。
   2.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常养殖,存在一定异味。未发现粪便排放、药物包装丢弃迹象。
   3.8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恶臭、厂区内自备井进行取水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自备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沂堂镇对公司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2 d3ly20240808052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西耿庄村,村西冷库将污水排放至冷库东侧耕地内。 兰陵县
   8月9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西冷库”实为兰陵县庆连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低温仓储、新鲜蔬菜零售批发等,现有冷库一座,主要存放蒜薹、大蒜等。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外排水为冷库冷却水,排放至路边沟渠,最终汇入西燕子河,未排入冷库东侧耕地。
   3.8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冷库外排水取样检测,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 排放标准的要求。
部分属实 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3 x3ly20240808001 来信 1.沂南县工业园沂河包装公司,纸板生产线的污水,未经污水设备处理,直接排入车间下水道内,印刷机产生的污水排入暗道内,由专人定时外排,其污水处理设备仅用来应对检查,该厂夜间噪声污染严重;2.沂南县界湖街道徐家独树诚信包装公司,污水处理设备为摆设,污水定时由专人定时外排,其在鞋城的车间非常严重。 沂南县
   89日,沂南县组织界湖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沂河包装公司问题与第16d3ly20240806048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反映的为山东沂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开元路7号,负责人皮某某,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及水性油墨印刷加工。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企业瓦楞纸板生产线,使用机械设备进行切割,无废水产生。印刷生产线清洗油墨废水,经车间水泥明沟进入沉淀池由配套建设的小型水性油墨废水处理设施不定期处理,经混凝沉淀和多介质过滤吸附处理后循环利用,最终无法利用废水排入污水管网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该企业噪声来源主要是车间机器运转声音,加工车间进行封闭。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油墨废水存量未达到处理量,处理设施未运行。
      8
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夜间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
       2.反映的诚信包装公司为沂南县诚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位于界湖街道徐家独树一村,负责人徐某,主要从事纸包水性油墨印刷、销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印刷生产线清洗油墨废水,经车间水泥明沟进入沉淀池由配套建设小型水性油墨废水处理设施不定期处理,经混凝沉淀和多介质过滤吸附处理后循环利用,最终无法利用废水委托大庄镇华龙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反映的鞋城车间主要从事纸箱切割及覆膜压合,无废水产生。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油墨废水存量未达到处理量,处理设施未运行。
部分属实 1.开发区要求企业对厂区雨水渠道进行清理,已于8月11日清理完成,并加强企业监管。
      2.
界湖街道加强沂南县诚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日常监管。
完成整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54 x3ly20240808002 来信 费县梁邱镇两球西村米某某,自2014年违法占地20余亩建停车场宾馆、沿街房,梁邱镇国土所所长赵某某玩忽职守,纵容包庇,不予制止,未查处,造成破坏耕地20余亩,停放超载车辆,造成环境污染。 费县 其他 8月9日,费县组织梁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停车场宾馆、沿街房”位于梁邱镇北村西南角与西村交界处,2014年3月米某某未取得相关手续占地、建设临时活动板房,时任费县国土资源局梁邱所所长赵某某发现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及时督促整改。米某某从2014年3月至2017年4月先后建设沿街房995平方米、宾馆629平方米和停车场8190平方米,违法占用耕地10228平方米(15.34亩)。
   2.现场检查时,该处沿街房、宾馆和停车场已建成运行,停车场内现停留重型燃油货车5辆(车牌号鲁q360cm、鲁q951cl、鲁q993ug、鲁q901lr、鲁q779en),均为空车。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执法人员随机对车牌号鲁q360cm货车尾气进行检测,显示其尾气排放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国ⅴ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米某某未取得相关手续,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沿街房和停车场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立案处罚、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县国土资源局梁邱所对米某某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履职不到位,8月1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给予时任县国土资源局梁邱所所长赵某某诫勉谈话处分。
55 x3ly20240808003 来信 兰山区义堂镇大纸坊村东临沂市祥园木业有限公司,此厂私用生物质锅炉,粉碎机粉尘污染,无环保治理设施,造成周围粉尘污染,无环保应急预案,环保设备与环评不符,数据不准,生产时气味刺鼻,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兰山区 大气 8月9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临沂祥园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大芝房村,负责人为刘某某。现场检查,厂房仅进行板材储存。经了解,该企业板材项目于2019年停止生产并拆除生产设备,作为板材存储仓库使用至今。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6 x3ly20240808004 来信 费县探沂镇西单村村南金东达板材厂,该厂粉尘污染严重,燃烧砂光粉,使用生物质锅炉加热,给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产生活。 费县 大气
   8月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金东达板材厂”实为费县金东达板材厂,位于探沂镇墩西庄村村委西700米,负责人孙某某,其年产5.1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
   2.现场检查时,该厂锯边工序正在生产,热压工序未生产,建有脉冲布袋除尘器9台。该厂违规建设2台4t/h生物质锅炉未运行,主要以板材下脚料为燃料,不使用砂光粉。该厂周边600米内无住户,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表示对其生产生活未造成影响。
属实
   1.探沂镇督导该厂自行拆除生物质锅炉,已于8月11日拆除完毕。
   2.费县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加大对生物质锅炉排查整治力度,规范企业正常生产。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57 x3ly20240808005 来信 来信人为日照生产木板烘干的企业,反映莒南县临港开发区企业生物质锅炉违规燃烧煤炭;地方相关部门违规审批生物质锅炉,企业所谓生物质锅炉全部为可以使用燃煤的链条炉,对企业私自使用煤炭替代生物质燃料充耳不闻,不作为,导致其行业内卷。 临港区 大气 89日,临港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莒南县临港开发区企业”实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木材园区木材烘干企业,园区共有木材烘干企业6家,共审批建设生物质锅炉10台,分别是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利隆木材加工厂1台、临沂华杰木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台、山东春雨木业有限公司3台、山东岚草木业有限公司1台、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3台、临沂贵龙木业有限公司1台,均已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其中,临沂贵龙木业有限公司于202310月使用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蒸汽,生物质锅炉已停用。
       2.
临沂华杰木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板材项目20159月取得环评批复,山东春雨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板材项目20167月取得环评批复,山东岚草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木方技术改造项目201611月取得环评批复,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木业资源回收利用加工及木结构家居系统产业化项目20168月取得环评批复、年产5万立方米原木家具板材项目201610月取得环评批复,临沂贵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木材加工项目20159月取得环评批复,上述5家企业环评批复均审批建设生物质锅炉;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利隆木材加工厂年产15万立方米板材加工项目20169月取得环评批复,将原有4t/h燃煤锅炉改为20t/h的燃煤锅炉,2019年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变更为15t/h生物质锅炉,木材园区生物质锅炉均为2019年前审批建设,符合当时的政策要求。
       3.8
9日现场检查时,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利隆木材加工厂1台锅炉和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2台锅炉因市场原因停产,其他6台锅炉正常生产。山东岚草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掺烧煤炭,其他锅炉均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8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6台锅炉外排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山东岚草木业有限公司颗粒物浓度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他5台锅炉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属实 1.临港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严禁掺烧煤炭,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
   2.区国资集团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的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开展路由设计,待项目完成后木材园区现有生物质锅炉全部拆除。
   3.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山东岚草木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加强监管、立行立改 阶段办结 *
58 x3ly20240808006 来信 沂水县沂城街道许家石良村,靠近村庄不足100米存在几家养殖户,村东侧存在许某某养鸭,距离村庄不足50米,距离油顶厂更近,村北侧存在武某某、张某某养鸭,距离村庄不足200米,严重污染地下水,特别是夏季,气味难闻。 沂水县
   8月9日,沂水县组织沂城街道、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许某某、武某某、张某某3家养殖户均为肉鸭养殖专业户,分别距最近住户约200米、200米、500米,均位于非禁养区。
   2.经现场查看,许某某建有养殖棚2个,2024年养殖肉鸭两批共出栏肉鸭2.3万只,6月27日出栏后停养。武某某建有养殖棚1个,2022年9月停养至今。张某某建有养殖棚2个,肉鸭存栏11000只,年出栏肉鸭3.35万只,现场存在异味。3家养殖户均采用环保垫料养殖模式,粪污经生物发酵床发酵后集中清运,部分售卖,少量用于自家耕地及林地施肥。
   3.8月9日,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许家石良村村内水井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沂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要求养殖户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除臭,减少环境影响。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9 x3ly20240808007 来信 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审批速度慢,影响项目建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们需要尽快建设运营度过难关,时间是效益。 市直 其他
   8月10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承接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审批事项主要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部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资格许可,部分县区承接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辐射安全许可为高频事项,其他为低频或零办件事项。
   2.市行政服务审批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要求,构建市县区服务一体化,打造信息数据化、审批智能化的“极简”审批模式,事项办理效率有较大提升。一是全省创新推行环评审批并联公示模式,报告书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公示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二是推出“打捆”环评,多个项目合并编制一份环评文件,从项目提报到环评批复缩短50%以上。三是实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域异地领证,申领单位可在临沂市内任意县区领取。四是试行环评审批“全生命周期”30个工作日办结。要求各县区“收件即受理”,环评文件自受理之日起开始记时,至办结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两次公示、技术评估、编制单位修改全部包含在内。自试行以来,报告表实现率达95%以上,报告书实现率达85%以上。
不属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对各县区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加强培训指导 已办结
60 x3ly20240808008 来信 高新区临沂明华制造厂,该厂无环评手续,除尘、污水处理未达要求,省督导组进驻期间白天不生产,晚上进行生产。 高新区 其他
   8月9日,高新区组织罗西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明华制造厂”实为临沂明华管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不锈钢管件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设模-组树-脱蜡-熔炼浇注-切割-抛丸-洗白-机加工。该公司熔炼、抛丸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洗白工序产生废水存于污水池,定期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因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2.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企业为节省成本,在夜间电价低谷时,仅机加工工序生产,其他工序不生产。
部分属实 罗西街道督促临沂明华管业有限公司自行清理生产设备,预计8月20日前清理完毕。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未办结
61 x3ly20240808009 来信 沂南县孙祖镇连顶村东500米路南孝贤福寿园北邻无名企业,每天通过烟囱排放刺鼻酸性白烟,大气污染非常严重,周围连顶村、东铁峪村、西铁峪村的五千余口村民深受其害,特别早上起床时,整个村庄弥漫刺鼻的酸性气味,对百姓生活影响非常严重,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问题,孙祖镇政府的答复却是白烟无毒。 沂南县 大气 89日,沂南县组织孙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无名企业为沂南县富鑫饲料原料加工厂,从事玉米副产品加工,位于孙祖镇连顶村东400米、西铁峪村北500米、东铁峪村西600米,负责人为王某某,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排污登记编号:91371321ma3djn0945001w)。生产工艺为玉米淀粉渣添加玉米糖浆搅拌后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产生酸性气味气体经旋风除尘 水膜除尘 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气体排放过程中伴有大量水汽,所以排放气体呈白色。
      2.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走访周边村庄9名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8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烘干废气及厂界臭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3.2023年以来,未接到该企业
12345热线信访举报。
部分属实 孙祖镇和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 已办结
62 x3ly20240808010 来信 莒南县团林镇南泉子二村顺成滑石粉厂,该工厂多年前已经被镇政府查封,现在还违法生产,违法圈占耕地,对抗执法,没有下水管道等排污措施,污水横流。 莒南县
   与第07批d3ly20240728002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9日,莒南县组织团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顺成滑石粉厂”全称为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顺成石粉厂,位于团林镇南泉子二村西南200米处,建有年产5万吨滑石粉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项目以白云石为原料生产白云石粉,主要工序为上料-破碎-筛分-粉磨为成品,不产生废水,各工序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产生,配套建有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主要生产设备为石子破碎机1台、雷蒙磨4台,与环评批复一致。厂区内无原料、产品。经调阅该厂用电记录和走访周边群众,该厂于2023年6月停产至今,近期无生产迹象。排查厂区及周边环境,未发现“污水横流”问题。
   3.该厂地类属工业用地,占地8.76亩,不存在违法圈占耕地行为。日常监管过程中,未发生对抗执法行为。
部分属实 团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监管 已办结
63 x3ly20240808011 来信 沂河新区梅埠街道朱庙村,来信人经营26亩蔬菜基地。园地东邻为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东元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此两公司排出大量带严重刺鼻气味的污水进入园地,致使园地4000棵西瓜苗死亡、5.4亩韭菜严重损伤,经济损失10余万。反映此情况至12345及信访局,至今未解决。 沂河新区 大气
        89日,沂河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东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气雾罐和各类气雾剂产品,生产工艺为印铁制罐罐装检测。该企业水浴检测工序涉水,为循环利用不外排,不产生其他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厂区北侧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污水外排问题。
       2.
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聚氨脂泡沫填缝剂,生产工艺主要为:印铁制罐罐装。该企业生产工序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厂区北侧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污水外排问题。
       3.
关于反映的“2024229日,两公司排出大量带严重刺鼻气味的污水进入园地,致使园地4000颗西瓜苗死亡、5.4亩韭菜严重损伤,经济损失10余万元。反映至12345及信访局,至今未解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先后14次就市12345信访、省接诉即办工单及省信访(工单号:240307140406792412)反映问题进行办理,反映人均表示不满意。具体情况如下:2024312日第一次接到12345信访反映的该问题并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现场农田内已无倒灌痕迹,未发现大面积受损农作物,同时反映人未能提供出死亡农作物的样本及相关农田农作物受损监测情况,且提供的照片和视频材料中无污水直接流入农田证明,受损农作物与这两家企业的生活污水没有直接关系(现场检查时,发现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侧生活污水运送管道突发破裂,导致部分厕所污水外溢流入到企业南侧水沟内。东元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未及时抽运,厕所污水溢出流入南侧水沟内。现场已责令2家企业对溢出口进行封堵,封堵工作已于当日下午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多次组织反映人与被反映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但因协商结果未达成一致,反映人表示不满意。建议反映人对农作物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督导该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规范环保治理达标排放。
   2.
建议反映人对农作物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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