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总体情况: 聚焦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重点任务。1-11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6,同比改善14.3%;pm2.5浓度45μg/m3,同比改善16.7%,已阶段性达到约束性目标(目标为52μg/m3);pm10浓度85μg/m3,同比改善19.0%,已阶段性达到年度目标(目标为94μg/m3);so2浓度11μg/m3,同比改善26.7%,已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标准为60ug/m3);no2浓度32μg/m3,同比改善13.5%,已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标准为40ug/m3);co浓度1.4mg/m3,同比改善12.5%,已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标准为4mg/m3);o3浓度181μg/m3,同比改善3.7%,超过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标准为160ug/m3)0.13倍。优良天数218天,同比增加37天,优良率为65.7%,同比增加11.8%。 具体情况: ①制定印发了《临沂市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办字〔2020〕14号),明确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燃煤污染整治、物流市场污染整治、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应对重污染天气等7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②制定《临沂市2020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聚焦“三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紧盯“三率”问题(污染物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处理率),对343家重点vocs排放企业开展现场评估核查,制定“一企一策”,督促企业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夏季臭氧监督帮扶,制定六个盒子等管理措施,督促768家问题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③推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修订,完成了部门和县区征求意见,经综合评估,禁燃区修订与发改部门清洁煤炭推广政策有冲突(兰炭属于清洁煤制品,新划定的ⅱ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不允许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再继续修订。 ④印发了《临沂市2020年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燃煤锅炉淘汰、砖瓦炉窑淘汰、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淘汰清零、“散乱污”动态监管等工作。目前,28台燃煤锅炉已淘汰21台,剩余7台(沂水2台、沂南1台、蒙阴4台)报经市政府同意延长淘汰,正在推进改造;8台砖瓦轮窑全部完成淘汰(含停用、去功能化拆除);排查的4台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已全部淘汰停用;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管理,今年以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45个。 ⑤配合市人大开展两次立法专题调研,起草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多轮修改,形成《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稿)》,经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⑥依群施策、分类整治,推动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各县区上报了整治方案、排查了整治清单;9月9日在河东区召开了全市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加快工作推进。目前全市排查上报的29个特色产业集群(涉及2445家)已完成综合整治。 ⑦联合市工信、发改、交通、财政等四部门转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调度,推动8家钢铁企业对所有生产环节全面升级治理。目前有组织治理、无组织治理、清洁运输等已完成改造,有2家企业通过了省级初步验收,其他企业正在推进验收工作。 ⑧召开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攻坚行动部署会议,分析了全市污染防治工作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临沂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攻坚行动方案》,对进一步明确有关攻坚治理任务。 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2020年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由市政府正式印发了《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0〕113号),下发《关于编制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对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修订,全市5826家工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全部上传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应急管理平台。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取暖以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1次、ⅱ级应急响应3次、ⅰ级响应1次。 ⑩以2019年省级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台账为基础,结合《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等工作任务部署,梳理了《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2020年)工作落实台账》,每月进行调度,目前正在调度12月份推进落实情况。 ⑪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10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自评估工作,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核后形成《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已正式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⑫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截至目前,已推广清洁煤用户66.5万户、清洁煤33.2万吨、节能环保炉具19475台。2020年清洁取暖城市完成710.82万平方米,农村完成108314户,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年减农村散煤消耗约6.5万吨。 ⑬加快推进主城区5家钢材市场搬迁、关停、转型。 ⑭依托机动车专班持续移动源污染防治。统筹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执法力量,联勤联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国三重型柴油货车限行管控,渣土车、商砼车专项治理,高污染排放车辆尾气抽测联合执法。 ⑮加强扬尘油烟污染防治。城管部门自11月4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秋冬季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夜间巡查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夜间渣土运输管理、建设工地出入口及周边环境管理、城市道路保洁和餐饮油烟治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并做好后续监管处置工作。截至12月14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9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累计2104辆(次),检查各类施工工地累计9719处,查处建筑工地违法行为累计406起,责令整改累计414起,累计立案51起,罚款112万元,检查渣土车辆累计3633辆,纠正渣土车违规行为累计66起。 水污染防治方面: ①完成《临沂市武河310公路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并进行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实施; ② 开展第一季度国、省、市控河流断面水质监测。 ③完成2020年提前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及2020年上半年项目库申报工作; ④开展2020年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督导检查; ⑤印发1-4月份生态补偿通报,第一季度水环境质量通报。 ⑥开展2020年度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培训。 ⑦开展2020年度全市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行动。 ⑧印发5-7月份生态补偿通报。 ⑨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编制。 ⑩召开全市水污染防联席会议。 11《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始履行招标程序; 12继续推进排污口排查工作,已完成75%。 13保障沭河断面稳定达标,与江苏新沂市联合清理沭河边界养殖网箱。 14开展全市水污染防治项目督导检查; 15完成《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招标; 16排污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 17继续开展全市水污染防治项目督导检查。 18编制完成《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 19完成排污口排查与监测工作中期评估。 四减四增: ①调度2019年度“四减四增”工作进展情况,撰写《2019年度“四增四减”工作实施情况》自评估报告,迎接省对临沂市2019年度“四增四减”工作的评估。 ②对各县区2019年度“四增四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估。 ③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暨“1 1 9”系列方案专题推进会议。 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督导检查。 ⑤开展“四减四增”评估“回头看”检查 ⑥按照省专班要求,积极开展“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和自评估工作。起草评估报告,筹备召开部门协调会,收集整理支撑材料。 ⑦赴发改、工信、交通、农业、统计等市直部门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四减四增”方案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⑧调度“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调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