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省委直属临沂总支: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涉及我局职责的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工作。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以农村环境整治为抓手,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助力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举措。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落实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年度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实行集中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以农村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等为主要内容,优先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完成940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2021年完成20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计划完成16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大提升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凝心聚力、持续奋进,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做好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绿色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治理路径。坚持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典型带动,将蒙阴县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先行开展治理,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带动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多到现场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探索实践,充分考虑村庄实际情况,实行一村多策,针对山区、丘陵、平原地区创新实施不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二是坚持统筹谋划,做好结合文章。在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完成5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并纳入全市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优先解决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污染;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用于开展治理工作,解决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
三是坚持检查监督,提升运维水平。严格落实县级政府为主体、镇街和村居参与、第三方机构负责的管理机制,鼓励县区打包委托专业机构整体运维。将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纳入环境监测方案,开展例行监测。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市级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县级申报完成情况开展审核,不合格的及时核减相关县区治理工作进展,并提出整改提升要求,限期整改。
最后,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