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宋东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回收再生产业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临沂市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动力蓄电池梯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我市已建成两处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是高新区山东帅邦新能源有限公司购置能量回馈式锂电池数据检测设备30台,日分容配对梯次锂电池120万瓦时,可实现日产300组电动锂电池组,以及房车储能电源;二是临港区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循环再利用5万套动力电池包项目。拟建在建项目有四处,分别是郯城县山东清宇绿动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废旧锂电池、50万片废旧晶硅光伏组件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拟建);沂河新区山东新亿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000吨新能源动力锂电池储能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拟建);兰陵县山东泰晟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回收利用6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拟建)和莒南县山东鑫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置能力为10000吨动力电池及5000吨黑粉项目(拟建)。项目建成后,将大力提升我市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多元化产业集群形成。
二、建立健全动力蓄电池环境管理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强化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企业环境监管;结合“清废行动”,加强对废旧动力蓄电池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合规的作坊式回收利用加工点。在日常环境管理过程中,重点关注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台账,关注在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的处置情况,关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环境隐患及时消除。
三、优化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的环境管理,我局重新修订了《临沂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社会提供了我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名称、地址、核准经营范围和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为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企业正常运营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去向提供合规处置方式。
下一步,我局着重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废行动”等,将涉废动力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严厉打击范围,同时深入推进举报奖励,鼓励企业内部人员、群众积极举报。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盼您一如既往关心生态环境工作,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大美临沂贡献力量。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0539-720619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