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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4号
提 案 的 答 复
乔洪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中国(临沂)生态文学之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向中国作协申报建设“中国生态文学之乡”,用文学赋能生态发展,服务中心大局。经落实,目前暂无“中国生态文学之乡”的评选活动,但有两项类似评选,即“中国文学之乡”和“全国生态文学创作基地”。前者由中华文学基金会、省级文联及作协联合命名,后者由中国作协社会联络部、中国散文学会共同授予。2011年,宁夏西吉县获评“中国文学之乡”称号,系我国文学史上首个被命名为“文学之乡”的县。2023年9月,宁夏银川获评“全国生态文学创作基地”。
围绕《关于促进新时代生态文学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局结合工作职责,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用好各类宣传平台。依托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工作成效,让本地作家更好的了解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共同唱响临沂生态环境好声音。
二是发挥社会观察员作用。吸纳生态文学作家加入生态环境社会观察员队伍,以实地调研、撰写报告等形式,积极投身到临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行列中来,为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三是参加线下实体活动。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邀请生态文学作家共同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宣讲生态环境知识,了解群众现实需求,创作更多贴近群众生活且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学作品。
四是发挥法治基地作用。2024年,罗庄区银凤湖公园成功创建“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系我省首个生态环境类法治“双基地”。通过邀请生态文学作家赴基地开展现场采风、举办文学作品展等活动,实现环境法治教育与生态文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五是积极申报创作基地。我市蒙阴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沂水县获评“生态文明强县”、费县获评“近零碳城市”,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市文联、市作协等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区积极申报“中国文学之乡”和“生态文学创作基地”。同时,组织生态文学作家赴上述县区开展采风活动,开拓创作思路。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法规与标准科,0539-7206125
抄送:市政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