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60号提案《关于加强主城区周边清洁取暖改造的建议》的答复-pg电子平台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4-00000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10-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60号提案《关于加强主城区周边清洁取暖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60号提案《关于加强主城区周边清洁取暖改造的建议》的答复-pg电子平台

2024-10-10   作者: 点击数:  


临环函〔2024〕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60号


尊敬的柏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周边清洁取暖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洁取暖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要求,我市被列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城市,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我局高度重视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加强调度督导确保主城区周边清洁取暖改造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在省下达年度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后,我局积极协调省生态环境厅争取提报清洁取暖项目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与住建部门积极沟通对接,除了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安排城中村清洁取暖改造一并纳入;兰山区去年已经入库的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已向省生态环境厅争取纳入此次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待住建部门完善实施方案后及时报送入库。

二是加强散煤销售和使用监管。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散煤专班加强非法销售、燃用散煤管理2021年我局牵头重新修订临沂市主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后续将结合主城区及周边清洁取暖改造力度,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大非法销售、燃用散煤监管力度,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散煤专班加强主城区散煤销售点监管,确保主城区清洁取暖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的成效有效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立足本职工作,通过生态办加强沟通协调,将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为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确保采暖季的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指标有效改善

非常感谢您对主城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答复中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720624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37号提案《关于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36号提案《关于整顿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发展秩序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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