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2024年9月24日)-pg电子平台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4-0000296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2024年9月24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2024年9月24日)-pg电子平台

2024-09-24   作者: 点击数: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观众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20248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3个,需我局调查落实的3个,目前已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沂水县许家湖镇邻村河里被倒鸭粪,下雨污染村里水源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沂水县分局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经沟通,其反映的被污染的水源,实际为距离潘家沟村东700余米处1个面积约3亩的坑塘,周边无河流,500米范围内无居民,非雨季时坑塘内无积水。沂水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坑塘积水表面漂浮有生活垃圾和动物粪便等废弃物,散发恶臭异味。经了解,前期有外来人员向坑塘内倾倒粪便的情况;坑塘东侧50米农田内有晾晒动物粪便的现象。2024年以来,乡镇政府已多次收到反映该处被倾倒、晾晒粪便的举报,均及时组织清理;但因该坑塘位于许家湖镇与四十里堡镇交界处,来往人员混杂,监管难度较大,导致群众偷倒粪便现象时有反弹。针对坑塘东侧农田晾晒粪便的问题,许家湖镇政府督促经营户立即进行彻底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恢复农田原貌;针对外来倾倒问题,潘家沟村已在坑塘西邻道路旁加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坑塘及周边道路,严防外来人员向坑塘及周边农田倾倒粪便;针对坑塘多次被倾倒污染问题,经许家湖镇、潘家沟村研究决定秋收后自坑塘东南方向300余米处一处土包取石土对坑塘进行填埋,形成2亩左右农田,计划今年10月份完工。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沂河新区梅埠街道土地被山东居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外排时污染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沂河新区分局并联合市广播电视台于827日进行现场调查。经与举报人沟通,其主要反映的问题为“20243月份左右,自家农田东侧的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东元科技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通过排水沟倒灌至其农田内,导致西瓜苗死亡,韭菜干枯,影响蔬菜生长,造成较大损失,要求两家企业进行赔偿”。经查,山东居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欢化工)主要生产聚氨脂泡沫填缝剂,生产工艺主要分为制罐工序和聚氨脂泡沫填缝剂生产工序,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东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科技)主要生产金属包装罐,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至水沟问题。827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至水沟的问题。经了解,反映人已通过12345平台和省“接诉即办”先后反映该问题19次,沂河新区分局于2024312日第一次对该信访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农田内未发现倒灌痕迹,未见农作物大面积死亡;检查发现2家企业少量厕所污水外溢流入南侧水沟内,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企业对溢出口进行封堵,企业当天下午均已完成封堵工作;执法人员发现,该水沟内存有少量积水,且水沟水面与农田地面存在约1米落差,初步判断沟内积水无法倒灌进农田,无法证明受损农作物与这两家企业的生活污水有直接关系。827日,市支队会同沂河新区分局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反映人与企业未达成一致;后期,沂河新区分局多次进行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已建议反映人进行相关鉴定并走法律诉讼程序。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3、群众反映,河东汤头塔桥村附近有个大型养鸭场,气味难闻问题经河东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大型养鸭厂”实为汤头街道隆沂庄村的临沂市鑫亿晟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距离塔桥村约430米,位于非禁养区内。该公司建设有年出栏12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已于20211116日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同年12月投入生产,已完成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建有17个封闭式养鸭棚,配套建设17200平方的污粪发酵车间、1座污水暂存池、94*4*4米的棚内粪污暂存池(每2个养鸭棚公用1个)。该公司肉鸭养殖采取3层笼式养鸭工艺,17个养鸭棚日常产生鸭粪经棚内传送带输送至9个粪污暂存池,每年集中清理、消毒鸭棚1次,清理、消毒产生干、湿粪污分别输送至9个粪污暂存池和污水暂存池内,定期转运用于1000亩农田堆肥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7个鸭棚均正常养殖,鸭棚周边喷淋除臭设施正常开启,养殖区有轻微异味,厂区外东、北、西三个下风向无异味,南侧为上风向且距离塔桥村最近距离约430米。经了解,反映人通过12345热线多次反映该问题,河东分局均进行调查处理并开展监测,外排臭气均不超标。910日,河东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该公司厂界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上一条: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2024年10月24日)
下一条: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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