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十三五”期间,临沂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绿色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临沂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农业向现代化升级,工业向中高端迈进,服务业增加值占比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倒逼、促进作用逐步发挥,不符合国家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被依法关停取缔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18家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全面实施,16处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装置的联网安装。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进一步提升,2019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2.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6.1%。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15年的0.6292提高到0.6387,全市再生水水资源利用率为34%,节水型社会格局初步建成。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2020年,参与“十三五”考核的国控、省控断面全部达标,其中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0%,沂河临沂北大桥、白马河捷庄、沙沟河沙沟桥3个国控断面水质由2016年ⅳ类水质提升至ⅲ类,云蒙湖维持在中营养状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平稳,1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全市66处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保护区的划定与勘界立标工作。城区24段黑臭水体全部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达到国家示范城市验收标准。全市村庄基本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尽管“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新时期新目标相比,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1.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
临沂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虽稳步提升,但成效并不稳固。汛期水质明显恶化,国控断面优良比例大幅下降,面源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沭河支流黄白排水沟、新沭河支流苍源河现状水质不达标,劣质支流的存在加大了优良水体持续保持和巩固难度。
2.河流生态用水保障程度不足
临沂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非汛期沂河、沭河、武河等河流生态用水保障程度低。近几年,沂河、沭河呈现不同程度断流,2020年沭河大官庄生态水量月满足程度仅为47%。临沂市是典型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6.2%,当前生态用水占比少,农田灌溉、工业生产、再生水等水资源有效利用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用水、工农业用水保障与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3.水生态功能退化现象普遍
云蒙湖湖滨带湿地功能下降,武河湿地、李公河湿地、汤河湿地、经开区三河口湿地等湿地系统由于保护投入短缺,生态功能逐渐退化。受生活污水、农田退水等面源污染影响,浪清河、石门河、黄泥沟等河流生态功能受损,加之不少河道堤岸多为硬质驳岸,生态水量少等原因,水体自净能力降低。
4.治理能力与新阶段发展需求不匹配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污水处理能力亟需提升,目前,沂水县、沂南县、中心城区、兰陵县等有关污水处理厂接近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仍存在空白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7.9%;除中心城区污水管网相对比较完善外,各个县区均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雨污合流情况;面源污染防治薄弱环节仍需持续改善,种植业化肥、农药使用强度相对较高,规模较小养殖场,特别是散户养殖畜禽粪污处理不到位。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包括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郯城县、兰陵县、莒南、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临沭县12个区(县),包含国家级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3个功能区,总面积17191.2平方千米。临沂市共设置1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11个省控断面。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科学内涵,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
三、基本原则
1.“三水”统筹,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科学理念,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城镇、农村污染的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任务。
2.目标导向,重点突出
巩固和深化“十三五”治污成效,以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结合临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提出“十四五”期间切实可行的目标。
3.实事求是,科学施策
立足临沂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实际状况,全面分析水生态环境现状,准确识别症结,结合自然资源禀赋,科学设计任务措施,精准实施“一河一策”。
4.防治结合,标本兼治
坚持保护优先,治理为主,坚持源头预防和过程防治相结合,在全面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基础上,综合实施多种预防手段,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四、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巩固提升全市主要河湖水环境质量,保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改善,河湖生态用水有所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美丽水生态环境。
1.水环境目标
1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8%,饮用水源地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在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达到长治久清,逐步消除县级及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
2.水资源目标
沂河和沭河2条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显著提升。
3.水生态目标
全市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云蒙湖稳定保持在中营养状态,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85.7千米,湿地恢复(建设)面积0.75平方千米。
五、总体布局
统筹考虑临沂市自然禀赋、需要重点保护的水体使用功能、目标,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十四五”期间构建“一湖、两河、三区、多点”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一湖”即云蒙湖,加强云蒙湖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保障水平。“两河”即沂河和沭河,重点提升沂、沭河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推进沂、沭河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区”即水源涵养区、城市核心区、中运河区。水源涵养区涉及蒙阴县、平邑县、费县和沂水县、沂南县,重点开展水生态修复,加强沭河源头、祊河源头等重点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城市核心区主要包括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经济发展需求;中运河区主要包括兰陵县、郯城县,重点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提升中运河水系水质,确保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多点”涉及莒南县和临沭县,围绕滨海河流多点发力,统筹推进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养殖业、种植业等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区域内跨省河流水质。
图1 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图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在巩固“十三五”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监测监控、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云蒙湖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等水质安全防护措施,对已建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进行提升、维护。深入开展保护区水源整治,对云蒙湖环湖生态带和入湖河流实施生态修复。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维持在100%,云蒙湖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实施黄仁水库、朱家坡水库、沙沟水库、会宝岭水库等“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标识、隔离网设置、界址勘测等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除饮用水安全风险,对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垃圾倾倒、畜禽养殖、粪污堆放等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依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涉水工业企业。按国家和山东省要求,到2025年,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定与勘界立标。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水源地环境定期巡查制度,每年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水源风险防范应急能力;持续完善水源水质监测体系,制定饮用水水源监测方案,根据水源级别、类别的不同,开展周期性监测;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公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及管理情况。
二、持续深化污染减排
(一)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
全面启动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与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根据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和监测工作成果,开展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2021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确定需要树立标志牌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按照“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临沂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结合河湖岸线及排污类型特征,“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分类提出整治措施。2021年底率先完成所有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同步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统计、标准化建设、系统化管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二)巩固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和产业定位,明确各水体、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制定并实施全市范围内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建设项目。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实施传统产业兼并重组、退城入园和优化布局。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速淘汰一批经营不规范、无法达标排放的小淀粉、小制糖、小磷矿等企业,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等行业新增产能。全面推动清洁生产,提升农副产品加工、化工、造纸、毛皮制革、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企业污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提倡雨、清、污分类收集处理和排放。加快实施沂南县工业园区等化工园区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管网修复等,依法推进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应纳尽纳。推动园区实施工业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健全“一园一档、一厂一策”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定期开展排污单位总氮、总磷、氟化物、全盐量等的监测,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三)提升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统筹城镇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状况,科学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提升新城、新区及污水处理设施满负荷或长期超负荷运行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城市、县城、重点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0%、75%以上,全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5.7万吨。新建高新区、经开区、沂水县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新增罗庄区、兰陵县、沂南县、费县等27个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4.6万吨/日;扩建沂南县2座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4万吨/日。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排放标准,重点实施沂河上游沂水县2座污水处理厂的提质改造,出水水质提升至ⅳ类标准。科学升级处理工艺,对平邑县、莒南县2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强化柳青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除磷工艺。
完善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强老旧管网和雨污分流管网的排查改造,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与修复,科学推进河东区、蒙阴县、莒南县、沂水县等老城区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临沂市新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317千米,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加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及时消化存量污泥,有效处置增量污泥,化解污泥处置风险隐患。鼓励污泥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污泥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降低卫生填埋比重。2025年底前,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超过90%。
推进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开展城市雨排口初期雨水控制,定期清掏建成区雨水管道、河流及岸线垃圾废物。加强城市面源初期雨水收集、调蓄和处理。以中心城区柳青河流域为重点,建设初期雨水调蓄池和处理设施,降低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四)加强农业农村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缔全市所有畜禽养殖污水排放口,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沂南县、莒南县等养殖大县非规模散户养殖废弃物的集中收集处理,通过沼气利用、有机肥生产等方式综合利用,推动建立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分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大力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到2025年,全市新建2处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处理利用。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巩固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成果,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进有机肥的资源利用,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的环境安全监管,有序推进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南县、沂水县等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利用坑塘氧化、沟渠生态修复以及湿地处理手段,对重点区域农田退水进行处理后排放。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充分考虑村庄实际状况,选择合适的治理方式,实行一村一策。因村制宜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型设施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等模式,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对于人口较少、居住比较分散、不能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到2025年,全市55%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蒙阴县率先完成全部行政村生活污水的治理。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和水体净化等工程,2023年底前,基本消除已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针对黑臭水体季节性、反复性强的特点,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的动态监管。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更新,纳入清单管理,分期分批实施整治。
三、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实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强化节水约束管理,在省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健全市、区、重点用水户三级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控制高耗水行业准入,淘汰高耗水落后产能,不断降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比重。加强用水过程管理,严格开展节水评价,建立用水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用水计量器具管理,提高农业、工业和城镇等用水计量率。强化节水监管,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探索建立水务经理制度。到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35亿立方米,建立市、县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推进各领域节水技术改造。加快农业节水增产,推进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工作等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型禽畜、渔业养殖方式及循环化节水养殖技术。加快工业节水提质,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和园区实现用水系统循环梯级利用,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加快城镇节水增效,推进城市公共领域节水,推动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推广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设备和工艺,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切实提高城市供水效率。到2022年,建成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8。
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生态景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动建设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尾水和微污染河水水质,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
保障沂、沭河生态水量。按照《沂河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沭河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将沂、沭河生态水量保障纳入水量统一调度。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在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月水量调度方案时,充分考虑保障临沂、苏鲁省界(港上)、沭河大官庄、苏鲁省界(红花埠)控制断面生态水量目标的需要,实施干支流水库、闸坝等重要控制性水利工程联合调度,合理安排水库泄流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保障沂河、沭河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水量。
四、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科学开展沂河、沭河源头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以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水县为重点,开展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试点工程建设,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增加植被覆盖度,筑牢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的生态安全屏障。
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大沿河环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对受人为侵占活动影响的云蒙湖入湖口湖滨带天然湿地实施保护与修复,恢复天然湿地水源涵养功能。对武河湿地、李公河湿地、汤河湿地、三河口湿地等生态功能退化的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开展综合整治和保护修复,提升拦截净化能力。建设重点节点人工湿地,新建沂南县核心区、沂水县沙沟水库,蒙阴县曹庄河、高新区老龙沟等入河(湖)口人工湿地,削减污染物入河量,促进水生态环境恢复。在农村地区,以微型湿地群和小型氧化塘为重点,有效处理农村生产生活污水。
加强已建成湿地的保护投入,使湿地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全市新增人工湿地7处,建设面积1122亩。
实施重要河湖生态治理。因地制宜,对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功能缺失的水体实施生态修复,维护河湖生态空间。开展东汶河、银麦河、东儒来河等云蒙湖入湖支流干渠的水生态修复,对苏村西河、苗家曲河、丰收沟河、李公河、文疃河、郯新河等沂、沭河支流,穆疃河、石门河、塘子河等新沭河支流河道实施综合治理,通过生态疏浚,生态护坡、修建生态塘等措施,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实施白马河流域源头治理、综合提升工程,改善白马河小流域水环境质量。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依据河湖两岸物理特性、水环境状况、周边土地利用情况,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在云蒙湖入湖支流东汶河、野猪河,黄泥沟河,宋公河等重要河流周边构建河湖生态缓冲带,加强拦截面源污染、净化水体功能。到2025年,全市完成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85.7千米。
五、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水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各类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工业企业在水环境风险物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的防控措施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水环境风险物质事故泄露的风险。以石油、化工、涉重金属等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等建设,最大程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提高环境风险预警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全面调查涉水工业企业基本状况,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科学设置河流、湖库预警监测点位,建设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防控平台。落实分级定期监测、剧毒物质预警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沂河水系
“十四五”期间,沂河水系主要任务为:
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兰山区、河东区、沂水县、蒙阴县等县区建成区雨污管网排查与改造,推进沂南县、费县等县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实施沂水县、沂南县等有关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或增效,推进沿河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推进沂南县工业园区等化工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推动工业企业废水应纳尽纳。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强化畜禽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以沂南县、沂水县等重点,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实现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实施郯城县等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科学种植,减少农田退水等影响。
3.提升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取用水管理,实施沂河干支流水库、闸坝等重要控制性水利工程联合调度,提升沂河干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
4.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天湖草沙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恢复林地草地,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开展东汶河、柳青河、蒙河、白马河等20余条重要干支流河段的综合整治,构建黄泥沟河缓冲带建设,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新建沂南县核心区、潮沟河2处重要入河口人工湿地,开展李公河人工湿地、平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的保护与修复。
二、沭河水系
“十四五”期间,沭河水系主要任务为:
1.推进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实施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消除经开区城镇(街道)污水处理空白区,完善莒南县城城区(小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实施莒南县卓奥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标改造,推进莒南县、河东区、郯城县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加快推进养殖污染治理。以莒南县为重点,建设粪污集中处理系统,推动建立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加快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实现区域内畜禽粪污基本全量处理利用,基本形成农牧循环格局。
3.提升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取用水管理,实施沭河干支流水库、闸坝等重要控制性水利工程联合调度,提升沭河干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
4.加强支流河道及湿地系统治理与修复。新建沙沟水库重要入湖口湿地,加强水源保护。实施文疃河、郯新河、墨河、管仲河等10余条河流的生态治理,打造生态河道。对汤河流域湿地、三河口湿地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三、云蒙湖
“十四五”期间,云蒙湖主要任务为:
1.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实施云蒙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对整个湖区可视化、实时化、信息化管理及对全部入湖河流水质实时监测预警和监测网络建设,完善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安全防护措施,通过管网将青山埠拦河闸截蓄的城区初期雨水导流至蒙河水系。
2.全面完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蒙阴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排污管网建设,消除区域内污水治理空白区;推进蒙阴县垛庄镇雨污分流改造,消除雨污合流、排水不畅等现象;因地制宜,对蒙阴县全县355个村庄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避免生活污水直排。
3.实施入湖支流及环湖湿地生态修复。对银麦河、东儒来河等16余条入湖河流及环湖生态带进行环境综合治理,通过环保疏浚、生态护坡等工程,减少面源污染入河,提升水环境质量。新建外湖滨带小微湿地群和多级多功能生态塘、生态蓄水塘库,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改建工程及入湖口处湖滨带天然湿地恢复工程,提升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
四、中运河水系
“十四五”期间,中运河水系主要任务为:
1.开展会宝岭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工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2.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实施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满足城市发展对污水处理能力的需求。推进罗庄区、兰陵县各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罗庄街道、盛庄街道、庄坞镇等沿河行政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管网建设,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
3.实施河道及湿地的水生态保护修复。对南涑河、武河河道进行生态治理,新建老龙沟生态湿地。实施引沂河水进入武河工程,补充武河生态水量,解决武河河道无源头活水问题,加强湿地的维护管理,实施武河湿地公园提升改造,通过清淤、水利设施修复、水生植物清理、复种等方式,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4.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监管,强化对秸秆类农作物废弃物的收集管理;对牛蒡等蔬菜加工企业推升精细化监管水平,确保企业直排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滨海河流
滨海河流主要涉及青口河、龙王河、绣针河、新沭河、石门头河等跨省河流。“十四五”期间,滨海河流主要任务为: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实施莒南县洙边镇、相沟镇、坊前镇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完成临沭县全部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提升临沭县污泥处置能力,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及时消化存量污泥。
2.强化养殖业污染的治理。实施莒南县洙边镇、坊前镇、临沭县石门镇、玉山镇等乡镇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强养殖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要途径,提升养殖户畜禽粪污的收集和利用率。
3.实施河流的综合整治。对塘子河、穆疃河实施生态治理,增加生态缓冲带覆盖度,拦截净化面源污染。对牛腿沟、苍源河、石门河等河流实施河道清淤、底泥治理、生态塘建设等,清除内源污染,合理调度闸坝,保障牛腿沟等河流必要的生态流量,促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4.加强汛期河湖隐患巡查管护。对沿河湖周边积存的垃圾、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以及沟渠闸坝内的污水、灌溉尾水等进行排查整治,形成河湖隐患清单并实施清理整治,保障跨界河流汛期水质稳定达标。
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涵盖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5个类别,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风险预防6个大类,共计123个项目,总投资103.49亿元,各类项目投资估算如表5-1所示。(本投资为估算数,执行时以实际批复为准)
表5-1 重点项目及投资估算表
项目类型 |
项目数量 (项) |
投资 (万元) |
占比(%) |
项目类别 |
项目大类 |
项目细类 |
饮用水水源保护 |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保护区矢量确定等 |
4 |
28703 |
2.8 |
污染减排 |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工程 |
39 |
420784 |
40.7 |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 |
1 |
4000 |
0.4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程 |
2 |
16000 |
1.5 |
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
7 |
93935 |
9.1 |
生态流量保障 |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
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人工湿地水资净化工程等 |
2 |
7217 |
0.7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 |
67 |
463311 |
44.8 |
水环境风险防控 |
风险预防 |
事故应急池、预防闸坝等预防设施建设等 |
1 |
915 |
0.1 |
合计 |
123 |
1034865 |
-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规划实施的组织体系,强化各级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建立规划实施和落实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形成分级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强化临沂市政府对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把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控制性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完善资金保障
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基础上,完善现有临沂市地方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机制,重点针对污水处理费、水价、生态补偿等方面,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及相关要求。优化制定各区级政府财政支持措施和投融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资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探索在污水处理、污水回用、生态补偿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融资及运作机制。
三、注重科技支撑
加强水生态监测。配合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及省厅制定统一、规范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方法等相关技术文件,因地制宜的编制临沂市水生态监测方案,开展水生态监测。
完善水质水量水生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完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控制断面、入河排污口等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监测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重点控制断面水质、水量安全状况以及重要入河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状况,提高风险预警预报能力。
加快科研技术能力建设。加大对科研机构、队伍、设备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力度,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研究及重点技术推广利用,开展河湖健康保障重点技术研究及其推广利用等,开展富营养化、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水功能区划管理体系等研究,开展流域生态风险评估等研究,为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定期调度规划实施进展,识别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流域、区域、重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会商、预警,加大规划实施督导力度。将规划控制性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临沂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临沂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完善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定期公布全市水环境状况及排名、黑臭水体清单及治理情况、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情况等。完善公众环境保护投诉机制,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五、促进公众参与
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使水生态环境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挖掘提炼水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与智慧,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忧患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众的自觉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动员全民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加强对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支持力度,拓宽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渠。